第4章山妖
王良才也没法想到,自己才第一次出来办案就能直接遇到正主。
这究竟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
当然,如果问问当事人的感受,王良才肯定会告诉你这是一种不幸。
山妖也这么觉得。
本来自己藏得好好的,因为自己有察觉这个村子里还有好几个小孩,就打算多来几次。
这种小村庄,山妖心里实际上也看不上,只要自己跑的够快,别让人围起来,就不可能有麻烦。
抢了就跑,就是刺激。
但是最近头儿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小心起来,什么“世道变了,”什么“千万别再碰到猴了”。
山妖看不懂,不过身边的妖怪少了没他还是能发现的。
原先的百十号小山妖,突然就剩下十几个了。
头儿觉得这样不好。
头儿打算改变自己的方针。
头儿说的啥,山妖没听明白。
不过有啥变化,山妖还是能说出来的。
为了提高效率,以前十几个山妖成群出动,现在全都化整为零,每一个都出去单独行动,还要提前踩点,确认没有啥打不过的人在,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了,白天不能动手,要等晚上;还有就是进村也不能直接走进去,要悄悄的,保障没有人看到……
反正抢完就跑准没错!还刺激!
和上次一样,山妖悄咪咪的遛进村,悄咪咪的找块田,再悄咪咪的藏好自个……
然后就有人请他抽烟,抽进口烟。
山妖用它那充满智慧的大脑袋想了想,决定请刚认的兄弟抽他最爱吃的大嘴巴子。
没办法,兄弟太客气,作为一只有文化的山妖不能不回礼。
背后似乎有点痒,也许是什么虫子之类的,没关系,赶快请兄弟上西天,然后赶快把老大安排的任务干好才是正事。
在王良才的眼里,可以看到一只硕大的嘴对他微笑。良才现在吓得连话都说不出开了,唯一能做到的只有在原地发抖。
别了,我短暂而又不精彩的人生,别了,我幼儿园偷偷亲过的女同学,别了,我那刚刚开始就要结束的职业生涯……
人生的第一次死亡,居然是没穿裤子甚至连擦都不擦一下时死的,还摔了一屁股泥,我一定会成为局里的笑柄,一代接一代,几十年如一日流传下去,最后再流传出几十个不同但都很窝囊的版本出来……
人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你的死被编成了个段子,段子还流传的贼广,连妈妈都知道的那种。
那妖怪蒯了下后背,大嘴咧开一个渗人的微笑,向着王良才伸出了它硕大的爪子。
经过初步确认,一爪子下去,生存几率比国足世界杯夺冠稍微高一点,比彩票中头奖几率又稍微小一点。
没救了,等死吧!
话说这妖怪吃不吃人啊,抓小孩也没看到他吃了,而且吃小孩不一定吃大人啊,一爪子下去会不脑浆子都崩出来啊,那应该很难看很恶心吧,不过那样的话应该就没有人在乎死者有没有穿裤子了吧……
墓地的话最好还是向阳的,没阳光阴气太重说不定会尸变,到时候还要请道士做法,现在这社会还很有可能请到个假道士,装模作样还行真本事一点没有,然后等个几百年我变的僵尸再大杀四方,最好能吸收日月精华再活一世,最后打脸诸位二代迎娶小师妹走上尸生巅峰……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现在要做的就是完全不慌,反正也跑不了了,还不如乘着最后的时间回味下人生,想想还有那些事也遗憾,想想还想揍那些人,有朝一日尸王归来好好潇洒走一回……
人在最后的时间里原来真的会觉得时间变慢了啊,接受了现实后还能好好看看这妖怪长啥样也不错,毕竟一辈子看不到妖怪的人多了去了,这放到动物园里会比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