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终于干完了。”收拾完碗筷的陆明宇吐了口气说道。
此时的陆明宇已经在一个城镇找到一份工作。他在野外走了整整两天终于发现了一座城镇,而且十分幸运的是,陆明宇在城镇外遇到了一个好心的老妇人收留了他,使陆明宇有了生活的地方。当然作为交换,陆明宇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毕竟也不能白吃人家的。
在路上陆明宇找了个小水潭确认了一下自己的长相。嗯,是个正常人的长相,和陆明宇前世的长相还是有些差距的。相比于前世脸部的线条更加刚阳,鼻子也更翘了,眼睛不大不小,总体的外貌还是一个正宗的亚洲人,颜值属于中等层次。按前世的小说分类的话,自己这种应该是属于魂穿。
而且陆明宇还发现这具身体也是有些猫腻的,在赶路的这两天陆明宇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没有饥饿感和劳累感,连口渴的感觉也没有,就好像是一个机器一般,但是困意还是有的,但是并不强烈。以陆明宇现在的推测,这个身体坚持个一个星期不睡觉不是问题。
“小陆呀!碗筷收拾完的话就去把前面的桌子给擦擦。”
“哦!好的。”听到刘大娘的叫喊陆明宇回答道。
刘大娘是一个寡妇,今年已经50多岁了,听街坊邻居说,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她30多岁的时候就离世了。至于是什么原因,那群老太太对于死这件事还是挺忌讳的,陆明宇也没有打听出来原因,不过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过多打听比较好。万一不小心把人家伤疤给揭开了,那就不好了。刘大娘也是个精明的女人,自己在城镇里经营这一个小饭店,因为味道很好,所以客人还是蛮多的。就是她收留的陆明宇,陆明宇从心里还是很感激她的。
陆明宇在这里工作已经有1个月了,不得不说,一具没有疲倦感的身体就是好用,再加上没有饥饿感,自己的生活过得还不错。
“小陆,来三碗酒,五两猪肉。”门外传来了一声吆喝,声音十分粗糙,明显是个汉子。
等走进来一看,果然如此,只见来的人虎背熊腰,好不壮实。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角色。
“毛叔,你们来了。”
来的人是毛老三,现在在军队之中充当一个十人队的队长,这小饭店就是他们平常的聚集地。毛老三虽然职位不高,但人十分活络,在他们的小团队中是十分有话语权的。没错,这个城镇正在进行战争,双方已经开战两个月了。但不知为何,毛老三所在的军队一直处于防守的状态。虽然他们本来就是防守的一方,但打的真的是太怂了。每次对方打过来的时候,毛老三他们只能在城墙上死守。毛老三因为这件事不知道向陆明宇他倒了多久的苦水了。
毛老三他们找了个位置就坐了下来,聊着今天发生的琐事。陆明宇很多事就是毛老三他们告诉他的。
“老毛,你认为上面的在想什么?仗也不好好打,整天缩在城里,我都快气死了!”旁边的一个同僚向毛老三抱怨道。
“诶,谁知道呢,上面自有他们的打算,我们这种下层人员还是不要管那么多了。”毛老三安慰着同僚的情绪。但他自己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军队之中也有不少人对上层不满了,一味的防守让每位士兵心中都有些抱怨,老是被人打的感觉确实不好受。
“你说说,咱们的军力可比对面多一万人呢!这都怂?要是我是上层我直接开城门杀出去,受着窝囊气干嘛?”毛老三看着同僚抱怨也没在说什么,让他发泄发泄也好。
“毛叔你们就不要生气了,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不会有大面积的受亡,你们还有很多空闲的时间。”陆明宇一边端酒一边劝说道。
听到陆明宇的话,毛老三的同僚直接怒了,对着陆明宇就吼道:“目光短浅,我和老毛都是十人队的队的队长,打仗对于我们来说是机遇,打的好的话拿个高官不是问题。男儿的壮志不因如此吗?”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