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局势,夏明昭会不会弑君夺位,还只是一半一半的机率:会vs不会。
但不让夏明昭领兵,代价实在太大了!
不行!
决不能把国库耗成个空壳子!
这次没有磕忘忧丸,夏明诚以前所未有的清醒神智,咬牙下令:
“来人,摆驾御书房,传旨。”
“老奴尊命!”
贴身伺候皇帝的两大常侍,一个是富海,第一个是富寿,他俩见多了夏明诚时不时抽个风的名场面,对他走到半路转道的行为见怪不怪,双双弯腰应喏。
并手脚极为麻利地打开御书房的门,磨好墨,铺上空白圣旨,润好笔。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夏明诚提起吸饱墨汁的笔,正要落笔,可临到笔尖距离甚至纸面只差半寸的时候,他犹豫了。
良久良久,他轻声问:
“你们……你们说,我大宁还有合适的武将么?”
“……”
富海知道这个问题,皇帝问出来并不是因为想得到答案,而是他内心极不情愿让大长公主重掌兵权,才会这般发问。
作为御前常侍,手脚麻利有眼色、小心谨慎嘴巴紧,才能活得长久。
故而富海没吭声,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磨着墨,连手都没抖上一抖。
但富寿就不一样了。
他从一开始就是夏明诚的心腹,适当提点自己的意见,是可以也无碍的。
他想了想,回来一句看似风牛马不相及的话:
“陛下,墨要干了。”
“嗯,墨要干了。”
夏明诚重复了一句,下意识捏紧手里的笔,仿佛笔有千斤重般,落下去:
“……着令西王总督哈齐尔顿立刻派兵把守金水城,务必歼灭来犯之敌……着令大长公主夏明昭即日回帝都见驾,钦旨~”
最后一个“旨”字,夏明诚写得极为用力,墨汁力透绢面,笔画又浓又粗。
一写完,他就把笔一扔,咬牙切齿地下令:
“着传令使,速去陇左宣旨,立~刻~马上!明天日落之前,朕要看到夏明昭!”
“是,奴才亲自去传旨!”
陇左距离帝都少说也有五百里之遥,平常肯定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个来回,富寿作为一个有武功傍身的内侍,他决定表一表忠心。
况且,由他这个御前常侍去传旨,想必大长公主也不好推却。
……
“什么,岭南又败了!河上洲遇袭!霍忠是干什么吃的?”
在洛城呆了差不多三个月,楼轶也不是白待的,他勤勤勉勉减肉,认认真真交好关大有一众老兵。
且他平和起来是真平和,丝毫没有世家子弟的架子,故而,关大有对他逐渐改观,军中的消息也乐于和他分享。
至于夏允?,如今也对他刮目相看。
因为,咱们以肥胖著称的驸马爷,在每日刻苦训练之下,终于瘦下来了。
虽然看上去还是有点胖,但也属于正常的胖,已经找回昔日俊朗面容的一丝影子,不再辣眼睛。
再加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兼考察,夏允?发现,楼轶这小子虽然心思深沉,但品性确实不错,且他肥胖的外表下,有着不俗的才华,脑子活跃,情商颇高。
夏允?认为,他勉强算得上青年才俊,不会辱没自家侄女优良的基因,并很好地形成夫妻互补。
所以,夏允?对楼轶的态度好了许多,除了偶尔还喜欢怼他两句之外,平时相处颇为愉快,他笑道:
“岭南会一败再败,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让一介没有丝毫经验的毛头小子领兵作战,正常人都干不出这种事,会赢才怪!不过嘛!这一次岭南大败倒怪不得霍忠,实在是某些人吃相难看,呵呵,至于河上州遇袭,小昭不是早有预料么?”
“啧啧,夏明诚这下该愁秃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