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刀使枪,都会在手上留下不同位置的血泡,久而久之,血泡成为老茧。
自己也曾有过,那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
养出一身肉嘟嘟的肥膘,白嫩嫩、滑溜溜,别说老茧,连毛刺都没有一根。
原来自己所谓的苟活,才是真正养尊处优啊!
她,一定活得很刻苦,很拼命吧?
盛名赞誉之下,有谁看到她的辛苦?
楼轶心里微微揪着疼,他打消了叫醒她挪位子的想法。
算了,她睡得这么香,自己挤一挤又有何防?
没有她镇守西北,帝都城又怎能平静繁华这些年,也许十年前就被西胡铁骑踏了。
自己能不能安然活着,还是个未知数。
……
想着想着,楼轶怎么也睡不着,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心绪杂乱。
而天刚破晓,一夜好梦的夏明昭习惯性起床了,她完全忘了床上多了个人,闭着眼睛穿好衣裳,独自去校场晨锻。
身上没有重物压着,咱们的驸马爷立即轻松了,被子一卷实现了秒睡,还打起鼾来。
等到夏明昭跑完步,练完拳,又耍了一套大刀,满身大汗后还洗了个战斗澡,回到卧室。
这才发现床上有个胖懒鬼,太阳升老高了,还在呼呼睡大觉。
她皱起眉,嘀咕了一句:
“这要是在军中,非挨板子不可!”
说完,她走出门,对侯在门边的初五下令:
“你,叫驸马起床,一刻钟后,我要在膳厅看到他。”
“是!”
初五是五侍之中专门为楼轶跑腿的侍从,他年纪最小,本是最差的,胆子也不咋的,唯一的优点就是,礼仪学得好。
之前,楼轶守着纨绔的人设,受不得条条框框约束,直接把初五扔在府里当闲人。
现在住进公主府,楼轶怕另外四侍在外面野惯了,和宫中的吏官仆从起冲突,便特意安排初五贴身伺候。
初五也没辜负驸马爷的信任,上班第一天就把驸马爷卖了。
他认认真真执行大长公主的命令,生生把楼轶从美梦中唤醒,并守着日晷夺命三连催:
“爷,您快点快点快点,一刻钟只剩十五个呼吸了,快点快点快点……”
于是,天可怜见的驸马爷一夜没睡,刚睡下还没半个时辰,又被催起床。
顶着两个乌眼圈,哈欠连天地坐到饭桌前,刚一坐下,眼皮子又开始打架。
见状,夏明昭眉头又皱了皱。
她并不反对偶尔睡个懒觉,可楼轶这萎靡不振的样子,明显是精神差到极点。
好像晚上没睡觉,跑去做贼了一样!
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