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射箭,哪怕将朝中的武将都集结起来,恐怕也没有几个是江小侯爷的对手。
小侯爷百步穿杨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
当初在校场上的惊鸿一瞥,宋明至今难忘。
没想到,今日托了周姑娘的福,又可以一睹江小侯爷的风采了。
“嗖——”
一支箭射出去,稳准狠的打在了树梢上的麻雀,挣扎不过是一瞬之间,片刻就落入了孙兴德带过来的笼子里。
“侯爷好箭法!”
宋明骄傲的偷瞄着周欢的神。
看见了吧,一击致命可以是运气,击击致命那就是本事了,姑娘且瞪大眼睛好好看看,侯爷手里的箭可不是银羽箭,而是用地上的树杈削出来的木箭。
如此简陋的武器,侯爷却用的出神入化,周姑娘啊,你是不是也开始崇拜侯爷了?
崇拜就对了。
周欢丝毫没有注意到边上人的目光,一心二用,她的心里正心想着别的事儿呢。
打了五六只了,是不是够吃了,那就别再打了,这地方现在穷乡僻壤又遭了灾好容易有几只回头鸟,别再给全弄死了,那就破坏生态平衡了。
还有啊,你射箭这么厉害,是为什么这么厉害?打仗不是你的工作吗?你平日里没有朋友吗?没有别的爱好吗?有一位智者可说过不能和没有爱好的人交朋友的。
周欢:“大德子叔,多少只了,够吃就中了。”
大德子低头刚捡起来一只扔进筐里,顺手数了数,回头喊道:“六只鸟,一只野鸡啦!”
宋明竖起了大拇指:“侯爷英武!这才一炷香的功夫就射了这么多野味!
诶?周姑娘你说呢?”
一偏头,人早走了。
周欢小跑过去,与江河擦肩而过,头也不回的往孙兴德身边奔,两只小手捂住了竹筐。
“够了够了,可不能再整多了,让人闻到味了就麻烦了。”
这地方的老百姓已经许多天没有吃过荤腥了,可别再馋他们。
不一会儿的功夫,孙大壮几个也上来了,身后还跟着孙佩芳和娃子们。
一个个大包小裹的,东西带的很是齐全。
三两见着江河伫立在山头,使劲的挥舞着手臂,高声呼唤道:“侯爷!小侯爷!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宋明嘿然一笑,孩子不大点,客气话倒是挺会说。
三两表示,这不是客气话,这是拍马屁,还是违心的那种。
你想想一家人好好的约着在山上野餐,望着涛涛淮水,侧听微风习习,吃点野味享受天伦之乐,是不是很惬意呢。
可这时候忽然有个直管你们的大官毫不客气的往身边一坐,还告诉你们该吃吃该喝喝,就当没有他这个人。
就问谁能做到淡定自若。
三两笑嘻嘻的掀开了坛盖,捧着木碗就给江河盛了满满登登的一碗粥,说道:“小侯爷,你吃,这是我娘亲熬得,米不多,但可香嘞。”
江河接过来放在鼻尖轻嗅。
果真是稻谷飘香。
这一回的救济粮比往年好上了许多。
可能续上的时日也不多,还是得让这里的百姓早点自力更生才行。
“稻谷不好吗,侯爷为什么叹气?”
江河宠溺的摸了摸三两的头,有些话说了不懂,但说给孩子听听也无妨。
“咱们吃的是稻米,但从前赈灾的时候,好些难民吃的都不是米,而是米糠。”
元宝听见也跟着凑过来,连连点头道:“米糠我吃过,以前俺们村里闹灾的时候,官府里给发过救济粮,那救济粮就是米糠。”
“米糠不好吃。”元宝怯懦懦的说道。
江河轻笑,“是啊,不好吃,但安全。”
什么叫不好吃还安全,元宝和三两还有些听不懂。
对老百姓来说,尤其是饿红了眼的老百姓,能吃上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