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又嘱咐刘凤伟,你们的反击文章最好与法制宣传挂上钩,那样的话,才会被法制节目优先播出。
我就让刘凤伟联系乡广播站的一个笔杆子,说了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意思。
那笔杆子听了我的电话,回去就搬出电脑,在键盘上劈理啪啦一阵敲打,一篇反击的稿子就发到了我电脑的电子邮箱里。
题目是:明明是违禁漂流,理应罚款。他却反咬一口,恶人先告状?
一看这题目,我就乐了,这文章哪里像是新闻稿?简直就是一张大字报。
于是乎,就把稿子里那些议论的句子删除,保留了事实经过,题目改为:漂流接待的真相。这才把稿子还给那个笔杆子,让他用电子信箱发给兰蔻。
晚上下班回到家,兰蔻打电话告诉我,那篇稿子今天晚上就播出,请我务必收看一下。
我真没有想到兰蔻的办事效率如此之高,不但早早儿调好了台,还把录制设备准备好了,要原封不动的录制下来。
到了预定的时间,就见到二套节目的女主播笑吟吟出现在观众面前,用那圆润的嗓音说道:
“各位观众,你们在去旅游、购物、就餐的过程中,一定遇到过不公正的待遇吧?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心里不舒服,写一篇批评文章送到媒体提醒大家注意,本来是合理又合法的事。
“但是,这要有个前提,就是应该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绝不能带上自己的偏激情绪。
“如果说你写的文章言过其实。就会导致侵犯对方名誉权……譬如,前几天,咱们的《省城晚报》,就摊上了这么一起官司……”
接下来,女主播先说了《省城晚报》署名文建设那篇文章的内容,接着又播送了我们公司反击的那篇文章。
最后,又告诉观众,文章所涉及的当事人——天心公司西山项目指挥部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强烈抗议《省城晚报》这种片面宣传做法。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发表道歉声明。
如果《省城晚报》不纠正自己的侵权行为,他们将行使向司法机关诉讼的权利。本台将对这一案件进行连续报道。
播送了这篇文章,一条重要的新闻算是播报完了。听了这条新闻,我觉得心里无比的舒畅。几天来憋在心里的这口恶气,终于找到了发泄的渠道。
但是,我又想到,《省城晚报》毕竟是体制内的大报。岂容电视台这么打压他们?如果他们蓄意报复的话,会对电视台的二套节目实施什么样的阴损招法呢?
是的。《省城晚报》作为一家强势媒体,对于企业或者是市、县那些人即使是批评过火了,或者是颠倒是非、任意蹂躏了。一般也没有人敢对他们说三道四的。
可是,今天晚上,这电视台二套节目的人,到底是犯了哪根神经,要对自己这个同行口诛笔伐呢?
那个刘君子,到底给了他们什么好处?全省的观众们看了这档子节目,大概都觉得困惑吧。
按照兰蔻的意思,电视台不必对《省城晚报》实施口诛笔伐。只要把西山项目指挥部起诉《省城晚报》的事客观的报道出去就可以了。
可是,一听那主播的口气,哪里是平心静气的客观报道?她竟然会完全站到了西山项目指挥部的立场上,对《省城晚报》进行了毫不客气的声讨。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刘君子运用自己的关系,又在哪个环节上烧了一把火?总经理和新闻助理看到这事儿捅到了省电视二台,觉得不可理喻。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省城晚报》和头版头条就刊登了一篇大字体的质疑文章,标题为:“省电视台动的哪门子火?”矛盾直指电视台二套的法制节目。
文章首先为文建设的原稿进行了辩解,说这一篇文章或者在个别的细节上有失实之处,但是基本情况是属实的。
同是漂流的游客,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