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乘风心中滋味当真是五味陈杂。
对于剑千机来说,当年的事已经历岁月磨灭,但是对于李乘风来说,也才过去一两年而已。
剑千机惊异道:“年轻人,老夫观你骨骼不过也才十几岁吧,如何在六百年前见过老夫?”
李乘风解释道:“六百年前,剑千机前辈曾与明王相约大明王城论剑,你二人比斗三百余招不分胜负,未免伤了和气,便就此停手了,可仍想分出剑术高低,忽见明王之子李乘风,青王之女青婉凝,前辈提议由两位小辈代比,最终终是家父略胜一筹。”
听到李乘风一字不漏的重复当年的往事,剑千机的脸上露出震惊之色,道:“你……你是……明王之子……”
当年知晓剑千机与明王论剑的人不少,可后来论剑由两个年轻一辈代替,并且论剑结果,也只有在场四人知晓。
只要精神力达到三十七级,就能做到过目不忘,即便时间长河已经前进了六百年,剑千机依旧能够回忆起当天发生的事。
“晚辈李乘风,拜见剑千机前辈。”李乘风知两人相认,连忙躬身参拜。
剑千机心绪也是一时难以平复,生命的最后尽头,竟还能遇故人之子,他将李乘风扶起,仰天长笑道:“老天对我不薄啊,对我不薄啊!”
李乘风道:“晚辈当初身死大明王宫,六百年后无故借体重生,前辈可知我父王的下落?”
剑千机摇了摇头,道:“自当初论剑输给明王,老夫便隐世不出,继续修行剑道。
李乘风闻言叹息一声,又好奇道:“前辈为何会葬身疯魔岭?”
剑千机被人询问起死因,竟没有丝毫不悦,反而得意道:“老夫虽是隐世,可后来手下弟子相报,人族与妖族爆发大战,老夫作为人族一份子,自然不能再隐居下去,提起三尺之剑,便是冲进妖域。
老夫与妖王连战半月,从天南打到地北,最终于疯魔岭将妖王肉身斩去。
那时我已是油尽灯枯,便就地寻了个去处,将妖王的肉身,与老夫葬身一处,即便此刻,妖王兽身还刺透着老夫的佩剑,如今遗下的不过是缕残魂,若不是有这灵火,估计这缕残魂也是无了!”
李乘风又道:“前辈可知青婉凝已经统一四国?”
剑千机眉头一凝,道:“当初的黄毛丫头统一了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