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锦璨下意识摇头,小叔叔乃定国公府世子,三位兄长战死沙场,身为家中仅剩的独苗苗,自幼就肩负家族重任,带着父母的期盼长大的,要把沈家的风骨延续下去,又岂能终身不娶?
如果没有她的存在,也就不会爱上她,心中没有意中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接受父母的安排,娶个门当户对的贤惠姑娘为妻。
如今是因为有她的存在,小叔叔潜意识里就在等她长大,婚事才会一拖再拖,每次叔祖父和叔祖母提起婚事都婉言拒绝,让他们二老着急了好几年。
沉默了片刻,她又问:“小叔叔,若是我死了,你会不会娶旁人?”
沈延卿不假思索地摇头,温声回应:“不会,有些人一旦出现过,就再也无法替代,更不会因为她的离世就接受旁人。”
听罢,江锦璨心里泛着蜜意,眼神里溢满欢喜,伸手抱住沈延卿的脖子,在他脸上‘吧唧’一口,笑容灿然地看着他的眼眸:“小叔叔,能遇见你,三生有幸。”
这个男人悄然无声的,就在她平凡的生命里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也在她心里生根发芽,等她发现时,已长成参天大树,再也拔不掉。
沈延卿摇头,宠溺地抚上小姑娘的脸颊,温声说:“不,我才有幸。”
言罢,他刚要吻上那张柔软的唇瓣,就听到小姑娘非常煞风景地说了句:“小叔叔,我饿了。”
沈延卿神色一顿,对
上小姑娘那双跟黑曜石似的,乌黑发亮的眼眸,那眼眸中还带着一丝可怜,他心中的旖念瞬间全无,哪还舍得闹小姑娘,只在那张唇上轻轻啄了一口,柔声哄道:“乖,等会儿就上菜了。”
江锦璨轻轻点头。
没过多久,堂倌在外面敲了敲门,得到允许才推开门进来。
佳肴的香味勾起了江锦璨肚子里的馋虫,看着卖相极佳的佳肴,她食指大动,马上拿起筷子准备开动。
江锦璨尝了一口沈延卿放到碗里的糖醋鱼,酸甜可口的味道让她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连连点头:“小叔叔,这糖醋鱼比津味阁的好吃,酸酸甜甜的,肉质很嫩,半点腥味都没有,津味阁的虽然也不错,但还是有那么点腥味。”
她的味觉比很多人都要敏感,她的姐姐们都没觉得津味阁的糖醋鱼有腥味,可她尝出来了,现在醉仙居的糖醋鱼竟然吃不出腥味,也不知厨子用了何种法子处理的,厨艺如此高超,难怪生意比津味阁还好。
“璨璨喜欢,那我们以后常来。”沈延卿说罢,又夹了块鱼,给她挑干净鱼刺,将鱼肉放在她碗里。
江锦璨点点头,疑问道:“小叔叔,我忽然发现这酒楼里的招牌菜都是我喜欢吃的,你说这厨子的口味是不是跟我一样?”
沈延卿含笑‘嗯’了一声,道:“应该是跟你一样,某个准婆婆说,既然要开酒楼,那就必须精通她儿媳妇喜欢
的菜肴,碰巧遇上的大厨精通这些菜肴,就请了回来。”
闻言,江锦璨心里暖融融的,嘴角勾起甜甜的笑。她江锦璨何德何能啊,生在友爱和睦的江家,谈婚论嫁的年纪遇上那么好的沈家,连开间酒楼都以她的喜好为先。
见沈延卿一直顾着给自己夹菜、挑鱼刺,江锦璨忙给他夹了一块排骨,道:“小叔叔也吃,别只顾着我,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能自己吃的。”
沈延卿应了声,又往小姑娘碗里夹了几块肉和青菜,这才自己吃饭。
江锦璨夹起碗里那块没有半点肥肉粘连的瘦肉,纳闷道:“小叔叔,我有点不理解,我觉得肥肉油腻腻的,瘦肉比肥肉好吃,为何肥肉卖得比瘦肉还贵?”
沈延卿解释说:“因为肥肉可以炸出油,而瘦肉榨不出油,很多百姓做菜都是用猪油,买了肥肉既能吃也能榨油,肥肉吃下去肚子里有油水,也比瘦肉能抗饥饿,自然就显出它的贵。而时下植物炸出来的油,比猪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