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谓之华,草谓之荣,不荣而实者谓之秀。
简而言之,庄稼长得好,就称为秀。
像秀啊荣啊富贵啊什么的,在大楚就是个烂大街的名字,十个里有八个这么叫,似乎并无深意。
王秀最初入伙的那个贼窝,并不是黑山贼,只是个小匪窝,约有十数众。上山的时候也没多想,就是指望能有口饭吃。
饭是有了,没想到,日子一晃而过,想吃他这口饭的人却越来越多。
贼也讲究论资排辈,他混道的时间久,资历深,遂得了新人的一声大哥。小弟们推举他当大哥,那就当吧。
随着入伙的小弟越来越多,小贼窟装不下,众人转移阵地,一致瞄准了黑山这块宝地,遂抡起锄头,举起扁担,火并了原来的贼众,成了黑山上的新主人。
上了山,不用交赋税,也不用忍受豪强们的盘剥,但也没有土地可以耕种,没有集市交易货物,还要被朝廷没日没夜地围剿。
要说从前种地的日子,和现在当贼的日子,哪个更好过一点,王秀也说不上来。
但实在要选一个,他只会选现在的日子。
因为,斧子拿在他自己手里!
这是他唯一的依靠,这是他的命!
他可以依靠斧子,砍出一条生路,砍出自己想要的一切!
听山脚下放哨的兄弟说,朝廷的狗腿子们又来了,据说还是那个什么征北将军,就在荒村里落脚。
王秀不屑地冷笑了声,手下败将!
当天晚上就带着几个人,摸下山来,往村里的枯草堆里放了一把火。荒村旧不住人,房梁都腐朽了,这夜恰巧又刮了北风,火仗风势,噼里啪啦,熊熊燃起,火光透天。
还派出几个手脚伶俐的小弟,把幽州军拴在茅屋旁边的肥硕马匹,偷走了不少。一匹好马拉到集市上,至少可以卖十几两银子呢。
贼子们得了胜,回到山上大碗喝酒,嘲笑一下朝廷狗腿子的愚蠢,商量一下附近哪个村子比较好下手,下次去抢谁等等,日子就这么打打杀杀地过着。
他们人多了,抢到的东西也比以前多了不少,在山上储存起腊肉,粟米,布帛等物,还建了能避风雨的草屋,不必再可怜兮兮地睡在又冷又潮的山洞里。那些带着妻子一起上山为寇的人,甚至还能穿起妻儿做的新衣新鞋。除了一个身份,他们似乎和山下人,没什么两样。
日子一直这么过下去,倒是也不错。
贼匪们都这么想,王秀也不例外。
谁也不会觉得朝廷的官兵会赢。
他们依旧像以往那样,接纳新人,把山里的规矩教给新来的小弟,等下一次抢劫的时候,就该把这些从未见过血的,在山上一直严加看管的小弟们带下山,杀人见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