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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军令(1 / 2)

一说起骑兵,成楹就不由得心疼,北地郡这个地方位于黄河以南,渭水以北,半农半牧,其实并不适合养骑兵,养一支五千人的北地精骑,加上数量可观的骑兵预备役,已经是北地郡的极限。曾经,她瞅着地图,不知流过多少口水:“要说骑兵,还得数幽州的上谷突骑、渔阳突骑啊。”

成楹眼红的是太祖时代,上谷、渔阳两地的突骑。他们以快著称,无坚不摧,不仅帮太祖定鼎天下,而且曾经创下深入胡地两千里,追杀羌胡大单于,斩其首而还的丰功伟绩。

不过再辉煌的历史都是曾经,如今的上谷突骑和渔阳突骑早就没落了,否则也轮不到北地精骑名动天下。

其实,北地精骑创建艰难的一部分原因,是成楹太舍得下血本。

无论甲胄兵器,军粮马料,只要是北地精骑用的,一应都是最好的,甚至连马匹身上也披挂了精铁打造的细马甲!

羌胡和楚人交战数年,羌胡坐拥数不清的骏马这么一个大杀器,却还是和楚人打得难解难分,不仅仅是楚人精忠报国,悍不畏死,也有一个硬件原因——装备差距。

羌胡的地界罕有铁矿,羌胡的冶铁技术落后,羌胡的兵器甲胄不如楚军精良。

楚人无论步卒骑兵出战,大多都能配备上铁制兵器,富裕些的甚至能穿上铁制的盔甲。

羌胡就没有这等福气,他们主要的兵器甲胄来源,是抢劫楚军。

这得打得赢才抢得到,抢到了也是僧多粥少,不够分,装备不起来十万马上控弦之士。大多数情况下,羌胡都是用弓箭作为武器。一来弓箭耗费铁料少,二来羌胡是马背上的民族,上马控弦,走马开弓,这在游牧民族中是只有少量勇士才能做到的壮举,羌胡中,几乎只要是上战场的儿郎,都能做到。

但是当北地精骑穿上最精锐的甲胄,羌胡这一力量上的优势,就被大大抵消。

所以北地精锐能够身负盛名,横行北境,当之无愧!

一名北地精骑,是可以和三名羌胡勇士打平的!

当然,自古桀骜之士难被驯服,北地精锐悍勇,更别提是成楹一手培养出来的,除了成楹的军令,他们谁的话也不听。这正是朝廷忌惮她,忌惮成家的最大原因。

成楹就挺不解。

她手底下的王牌军队派出去,四千北地精骑对上五千上下的羌胡,斩首三千,放走两千?

都是干什么吃的?

北地精骑提不动大刀了?

“武将军和刘将军幸苦了,先在一旁休息吧。”

“卫将军,沈将军,你们是什么情况?”

成楹扬了扬眉毛,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架势。武邑、刘琦这俩有军功的,赶紧知情识趣地退到一边。

沈宏伯早没了出兵前的意气风发,他低垂着脑袋,一脸愧色道:“将军,末将带着队伍,和武将军沿着苦水河逆流而上,但是走到半道上,末将想抄近路,结果,结果……走丢了。在武、刘两位将军战斗快结束的时候才赶到战场,只斩了几个散兵游勇。”

成楹扶了下脑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但是跟丢了,还算情有可原。毕竟苦水河的上游是一片盐碱地,不是熟悉本地路况的牧民,很难找到正确的道路。

成楹没多少表示,打仗就是这样,有得有失,这是豁出命的事业,谁也不要抱怨什么。

她的目光转向白袍小将卫锋:“卫将军,难道你也跟丢了?”

卫锋二十出头的年纪,他加入北地军的时日尚短,不太了解成楹是什么脾气。加上自己是并州刺史的侄儿,贵族出身,心高气傲,对武邑、秦竹书这种穷苦出身或者罪官后裔看不上眼。但是他会说话,平时惯会用小恩小惠收拢人心,因此在军营中的人缘还不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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