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耶斯眼神中的得意一闪而过,他今年四十三岁,体力或许比不上年轻人,但相差无几。
这么多年的经历,所带来的视野格局,这个年龄正是一个男人最巅峰的时间。
常年奔波与艾斯普利斯和比斯开湾的他,一眼就看出菲亚明戈不简单。
她虽然没有穿贵族繁琐的服装,但行为举止,无一不透漏着极好的教养。
加上骨子里透漏出来的气质,雷耶斯判定,这女孩来自一个贵族家庭,并且身份不低。
一个拥有极好教养的贵族女孩,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餐厅?
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女孩的家庭落魄了,另一个就是她跟一个来自平民家庭的穷小子私奔了。
雷耶斯不愿意相信第二种,因为她面前那个胖子,和戏剧中的小白脸,有明显区别。
就算贵族小姐再瞎,也看不上这家伙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他把菲亚明戈归类成了一个落魄的贵族小姐,这样的女孩,心思最为敏感。
身份、金钱什么的,根本无法打动她。
只有非同寻常的经历,才是她们无法拒绝的毒药。
而这一点,他手到擒来。
果不其然,海盗的话题一抛出,瞬间就吸引了女孩的注意力。
给朋友眨眨眼,让他花了十朗格,在餐厅打了一大杯麦酒。
雷耶斯开始了他的表演:
“那是我年轻时的一次冒险,我在旧货市场,偶然间得到了一本漆黑的羊皮书卷。上面记载的文字,我根本无法理解。
那时的我,还在一家皮具店做学徒,学识不足以解开那张羊皮卷。
偶然间的一个机会,我认识斯皮尔格家族的一名小姐。是的,她喜欢我做的皮具,一来二去我们就熟悉了。
有一次我们聊起了那张羊皮卷,那位尊贵的小姐说,她对古代文字有研究,让我拿给她看。
七天后,她脸色苍白的找到我,告诉我那是一张藏宝图,隐藏着海盗王格里芬的宝藏。”
雷耶斯极会掌握节奏,随着故事的深入,乱糟糟的餐厅逐渐安静下来。
他端起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菲亚明戈,见她正听的津津有味,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唯一让他不舒服的是,女孩对面的胖子,脸上挂着忍俊不禁的表情,似乎正拼命憋笑。
“我的朋友们,你们知道格里芬是谁么?”
雷耶斯环顾四周,最后把目光投向菲亚明戈。
他决定无视那个该死的胖子,省的影响自己的心情。
众人摇头,即便是在地球上,普通人也不清楚索马里海盗的头头是哪个,更何况消息闭塞的神恩大陆。
菲亚明戈也不是很清楚,她的领地在北面,而迷失海域在西岚的南方,和联邦隔着更远。
在场唯一清楚格里芬来历的,恐怕只有胖子一人。
雷耶斯遗憾的摇摇头:“那可是整个迷失海域的王,掌握着整个海盗帝国……”
故事还在继续,在这个故事中,雷耶斯最终选择辞掉学徒的工作,坐船前往比斯开湾,按照地图的指示,去寻找海盗王的宝藏。
故事跌宕起伏,他找到了格里芬的宝藏,不过被斯皮尔格家的小姐背刺。
那张黑色羊皮卷上,附带了海盗王的诅咒。
破解它的人,将扭曲人性,伤害自己最爱的那人。
故事的最后,那位小姐清醒了片刻,知道自己伤害了雷耶斯,选择和海盗王的宝藏一起沉入海底。
雷耶斯的声音越来越低,整个人沉寂在故事的情绪中,无法自拔。
他是表演型人格,到最后自己都差点信了。
等他回过神来,菲亚明戈已经起身朝餐厅外走去,更让他愤怒的是,那个该死的胖子居然揽着女孩的腰。
“他故事说的挺好的呀,你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