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走到那个急救箱前,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摩挲着。
这个急救箱一看就有些年头,外表包裹的皮革,已经碎成了渣渣露出下面的木色。
他伸手掀开,长半米,宽和高都是三十公分的急救箱中,放着一个坛子。
布莱恩眼神中满是怀念,唏嘘的对胖子说道:“我十几岁的时候,总是想去大城市,去看看那里的风景。”
“父亲在这里做了一辈子的兽医,认为我的想法不切实际。他的性格非常固执,和他大吵了一架后,我偷偷溜走,去了首府枫叶城。”
“大城市不好混讷,我身材瘦小,目不识丁,除了从小耳濡目染,跟父亲学的几手治疗牲口的本事,再没有任何特长。”
“可是让我狼狈回家,又不甘心,我要想办法证明,父亲的固执是错的,在大城市一定可以出人头地。”
“就这样,一直浪荡到了三十多,穷困潦倒的我实在混不下去了,才回到布依特。”
他的声音很轻柔,比声音更轻柔的是他的动作。
捧着那个坛子,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把它从急救箱中取出。
打开盖子后,胖子垫脚往里面瞄了瞄,就是一坛清水,闻了闻也什么味道都没有。
布莱恩拿出一个镊子,伸进坛子里夹出来一个透明的玻璃瓶。
拇指大小,拧着三层瓶盖,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布莱恩眼含泪花的接着说:“从枫叶城回来,我才知道父亲已经死在了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那天他想去枫叶城找我,遇上了暴风雨。”
“这些年,每年夏天他都会跋涉三百里,到首府枫叶城,去找他这个不孝的儿子……”
“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他给我留了这个,据他说是救了一个从红水关逃出来的奴隶,对方给他的。”
“灼热沙漠的圣物,生命之水,不论受再重的伤,只需要一滴就能全部恢复。”
胖子嘴巴张大,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东西他听过,汉密尔顿在理查的宴会上,囚禁了宁佩斯的全族,杀鸡儆猴。
唯一能把他们救出来的条件,就是取得这生命之水。
没想到在这个荒凉的小镇子,能让他给碰到。
他伸手接过小瓶子仔细打量,发现里面并不是空无一物,而是有一滴透明的液体。
因为数量太少,在玻璃瓶里很难看到。
如果这是真的,不知道宁佩斯和理查,愿意付出什么代价,来买这东西?
胖子心里想着,同时手脚麻利的拧开了瓶盖。
现
。在这东西唯一的作用,就是救活眼前的男人。
布莱恩心疼的看着,抿着嘴不发一眼。
这些年,正是靠着生命之水散发的能量,他才能在布依特镇混的风生水起。
等坛子里的水用干净,他那二把刀的医术,是不敢再继续行医了。
胖子深吸了一口气,一股精纯的生命气息铺面而来。
就像是早上醒来走出房间,面对雨后的泥土气息一样。
好几天没睡觉的他,精神上的疲惫一扫而空。
没有任何犹豫,翻转玻璃瓶,把仅剩的液体滴到安德鲁的嘴里。
肉眼可见,他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多处骨折的身体,像是按下了倒放键,开始恢复正常。
安德鲁的身体恢复正常后,生命之水的效果依旧没有停止。
他今年快四十了,常年在太阳下工作,让他的皮肤比正常人要苍老很多,加上一头白发,看起来跟五六十岁一样。
生命之水不仅修复了他的创伤,还给他注入了大量的生命能量。
脸上的褶子被抹平,皮肤变得白皙有光泽,恢复了年轻时的俊美模样。
就连身上的肌肉也肉眼可见的鼓了起来,就像大理石雕塑般棱角分明。
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