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意外的。
陈凌又被嫌弃了。
现在王存业好不容易闲下来,不用管家。
和高秀兰老两口在医院把王素素照顾的很周到。
陈凌去不去没什么大碍的。
反而他这一紧张,大家也都跟着慌起来了。
最后没办法。
自己领着睿睿回村忙活收秋去了。
本来三位笔友说要过来,现在只来了两家子,还有一家人没来…
人家说过要来体验一把农忙的。
陈凌之前还打算等一等他们过来,一块忙活。
现在被嫌弃了,也没别的事情做。
媳妇进医院了,留着二舅哥两口子在家,自己去山里打猎的话忒不像话。
还是早点开始收秋吧。
干活让人静心。
人一忙起来,什么事都忘了。
自家二十亩的玉米呢,自己慢慢的干,等最后一位笔友来了,也弄不完。
于是这天一大早,陈凌只是去县城送了顿饭,回来后就换了一身旧衣服,扎好绑腿,戴好手套和草帽钻进玉米地去了。
他身强体壮的,浑身使不完的力气,对着玉米秸秆上的成熟玉米就是噼里啪啦的一通掰,随着玉米秸秆的摇晃,不一会儿就是十多米远。
他自己掐着距离,在一垄两排的玉米之间走动着,有个十米多,二十米远之后就转身折返,掰完就去下一垄,掰下面两排的玉米棒子。
如此掰完这四四方方的一块区域之后,他就把拖拉机开过来停在这里。
自己拿筐子去里面捡玉米,一筐一筐的往拖拉机的后车斗上丢。
干完这一片区域,就接着干下一片区域。
他这人隔一段时间不干农活的话,自己还挺愿意来干的,而且一干起活就有点停不下来。
自己也乐在其中。
一会儿哼两段小曲儿。
“要学神仙,驾鹤飞天,点石成金,妙不可言…”
一会儿又在口中惊呼几声。
“这玉米棒子真够大的,快有我半个胳膊长了,已经堪比玉米晓夫种的玉米了,啧啧,真不赖。”
“嚯,这几颗玉米真带劲啊,这是黑玉米,这是红玉米…这不得留着做种?”
“好家伙,还有彩玉米,我看看这一个玉米棒子上,玉米粒有几个颜色,红的、白的、黑的、黄的…牛啊,四种颜色,够漂亮,这个更得留种子了。”
玉米变异是很常见的事情。
经常出现红玉米和黑玉米,彩玉米也有,就跟农村的土猫一样,毛色多样。
但是出现这么多的玉米变异株,而且好多棵还是紧挨着的,这就是受农庄周围的环境影响了。
说实在的,陈凌在自己家使用灵水的时候是很小心的。
由于洞天的瓜果吃不完,他都是隔三差五的给家人吃这些洞天产品。
这个其实比单纯的灵水效果还要好呢。
而且吃完还不会造成太影响的变化。
如此以来,灵水的话,他就每隔一星期给厨房添上两瓢就行了。
至于水渠那边,隔得时间就更长了,只是啥时候想起来了,才在源头位置,倒上两瓢呢。
倒的还都是稀释的灵水。
被水流带到各处去之后,就稀释冲散的更少了。
但效用还是出乎预料。
玉米的变异株极多。
有玉米棒子特别大的,也有玉米粒颜色特殊的。
陈凌刚开始还专门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