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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3 / 4)

似乎异常的愤怒。

陈凌急忙走过去看,这个山垭口大概有七十公分左右宽,在两座山峰之间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此处阴凉潮湿,长满青苔与野藤。

但这个过道下面,则是各种野兽留下的足迹和粪便。

陈凌一看惊讶极了,“而且还是通用的。这个是野猪的脚印,一群过去的,这个是鹿留下来的脚印,也是一大群,这个是啥东西的脚印不认识……”

“汪汪!”

两只狗看陈凌过来后只顾着乱看,就焦急的扯着他的裤子让他看自己发现的脚印。

“咦?这个是……豹子脚印?”

陈凌惊喜的看着地上浅浅的梅花脚印,但很快他就摇摇头,豹子的足趾是前五后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丹顶鹤那么喜欢吃,洞天的那只断尾的公豹子喂它吃鱼,也吃得很起劲,他不怕这猞猁不上钩。

“走吧,明天我们再过来看看。”

……

“富贵厉害啊,你咋搞的,这才半天吧,这毛老鼠就抓了两大串子?”

“那是,抓个毛老鼠还不简单。”

“你听他的吧,俺打赌,他肯定是让狗抓的,不是套的。”

“嘁,不是俺说你,富贵你这让狗抓,纯属是糟蹋好东西,这皮子剥下来就不值钱了。”

“……”

是陈泽和金门村那些下套子的也回来了。

他们抓的松鼠啥的也不少,但那是一块的,陈凌是一个人抓的。

刚开始得知他用狗来抓松鼠,还有点不服气和气愤,觉得他糟践好东西。

但是仔细看过之后,他们就惊讶的发现,这些松鼠身上的牙口很小,大多数并不影响卖皮子。

“奶奶的,你娃养的这狗越来越妖了,那么尖的牙,狼脖子也能咬穿,咋逮的松鼠比俺们夹的套的伤口还小。”

一群人觉得很不合理,同时对陈凌羡慕嫉妒恨。

陈凌也只是笑而不语,自家狗多聪明啊,一听关系到给它们加餐的伙食费,那可不是小心得很。

……

中午,吃了顿蘑孤炖松鼠,松鼠肉的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甚至比竹鼠肉还要差一些。

更别提小野猪崽子做的烤乳猪了。

但是口味儿也挺独特的,像是鸡肉,也有点像山老鼠肉,微微发甜的口,肉里很奇特的带着坚果的香气儿。

只能说吃了个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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