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二月初六,惊蛰。
傍晚,夕阳的余晖渐渐逝去,勤劳的妇人们开始生火做饭。
一缕缕炊烟从林立的烟囱中袅袅升起,搭配着夕阳、晚霞、远山,将这片位于山间的小村落渲染的宛如一副油画,美得醉人。
陈凌赤着脚走在水库大坝上,眼睛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景色,这是他穿越到这里的第三天,村子周围已经快被他逛了个遍。
山林、水库、麦田几乎遍布他的足迹。
尽管很无奈,但内心深处已经接受了穿越到1995年的事实。
“只可惜,积攒小半辈子的财富,这下什么都没有了。”
陈凌惆怅的叹息一声,蹲在大坝不远处的池塘边上,清洗脚上的淤泥。
现在刚入二月不久,太阳落山后,山里的气温骤降,池水很凉。
陈凌匆匆洗了下,就冰得受不了。
在旁边抓了把枯草擦了擦脚,把干净的棉鞋穿上才舒服了些。
穿好鞋,趁着昏黄的天色,陈凌能看到池塘水面上自己修长挺拔的倒影,俊朗的外表,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虽不突出但非常匀称有力的肌肉,无一不表示这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虽然我们同名同姓,相貌也有九分相似,但我知道,你不是我。”
陈凌盯着池水中的倒影,轻声自语着。
因为前世的这个时间点,他正在读大三,毕业后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多年,从未娶妻。
而现在的这个陈凌,不要说大学了,高中都没上完,现在二十三岁,却已经有一个结婚两年的妻子。
这一桩桩一件件,根本就对不上号。
更何况,还有这山这水这村子,也不是自己熟悉的老家。
所以,陈凌这两天一直在思索这件事,他知道自己这不是重生。
但是要说穿越,这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穿越。
很大概率上,这应该是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身上。
只不过,这个平行世界的陈凌,不仅人生轨迹与自己完全背道而驰,性格也是两个极端。
好吃懒做,胸无大志就不说了,成家后也没什么男人样子。
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管媳妇要钱,然后蹬着一辆凤凰牌的大横梁自行车,去县城的台球厅和街机房潇洒去。
当然,有时候他媳妇也拿不出钱,然后这混球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故意找茬发脾气动手打人。
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这混球也照样下得去重手。
前阵子,县城过庙会,这家伙不知道去哪儿喝醉了酒,夜里回来闹着发脾气,对着媳妇就是一通打,怪没给他准备吃的。
其实哪里是怪没给他准备吃的,分明是嫌县城过庙会,没从媳妇手里要到钱,晚上回来找借口发泄。
可以说,陈凌前世最瞧不起的那种男人身上的特质,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身上全都有。
这让他有种戏剧性的荒诞感。
更关键的,是他现在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娇俏动人的小媳妇。
天色见黑。
陈凌回到村子里,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
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
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
何况陈凌这个懒汉,早就名声在外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