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芳甸路上的情人栈道,数月前樱花漫天,而今花落结果。
树下的一双人影终于也坐实了“情人”两个人。
陈盼之从前也窝在被子里偷看过不少的写满了少女心事的小说,照着上面写的,幻想过那些所谓的“和恋人必做的一百件事”。
但当被宋医生牵着吹晚风的时候,她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必做的事。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可以什么都不必做的。
吹风、牵手、傻笑,就很甜。
两个人都是爱情里的生手,行动和言语都青涩,但是没关系,怦怦的心跳无师自通。
“今天怎么想起来煲猪脚汤?”手心里粘粘糊糊的,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的汗水比较多。但陈盼之同样回握着宋医生的手,不想抽离。
“唔,是姑妈建议的。”一想起的下午抵达菜场前的那一通电话,宋景明就禁不住有些想抚额。
他向来远庖厨,致电向宋谕请教菜品。宋谕在电话里点名道姓“海带蹄花儿汤”。
还是那一套不知道口耳相传了几百年的“吃哪儿补哪儿”派学说,不容他置喙。
他再精通生物医理,也辩驳不过长辈的一句“他觉得补”。
那好吧,心理作用也是作用。
他认输。
于是老老实实去逛了菜场,买了蹄花儿。
“你喜欢吗?”宋景明停下了脚步,侧头问他牵着的人。
“喜欢呀!”
“还喜欢喝什么?下次给你炖不一样的。”
“嗯…我还喜欢很多!”陈盼之难得起了坏心,“春天的荠菜肉圆子汤最鲜,夏天可以喝加了薏苡仁的肉骨茶,秋天最适合炖一锅耙耙的泥鳅汤,冬天嘛排骨藕汤最好啦……”陈盼之报起菜名来眼睛亮亮得,一道又一道的“难题”砸向宋医生,毫不留情。
“唔。”宋景明努力地挨个儿记下,眉头比往日皱得都要紧一些,但还是坚持说:“好,我去学。”
宋医生认真又苦恼的样子着实可爱,看得陈盼之忍俊不禁。
她终于扬起两个人交握的手,笑得狡黠:“宋医生,你还要藏着小拇指边的水泡多久呀?”
那个小小软软的凸起,藏在宋景明的右手小拇指的内侧,陈盼之早就发现了。
焯过的猪蹄难以沥干水分,送进油锅里煎的时候容易溅起油花,估计是那时握着锅铲避闪不及才留下的伤痕。
藏着的秘密被发现了,宋景明看着自己手上那个专属于厨房新手的标记也是全然的无可奈何。
“是个小意外,下次就不会了。”
宋医生的神色看在陈盼之眼里,竟有几分像她班上做错了事的学生,眉眼低落又要求上进的模样让人心生怜惜。
“不要紧,宋医生,这些汤我都会做的呀。”陈盼之重新牵住宋医生的手,覆上那颗水泡,“你不要进厨房,你的手上,不可以有伤痕。”
宋景明惊讶地抬头,她竟然知道!
是的,陈盼之知道,而且还知道得不少。
她是中文系的师范生,对医学生的一切知之甚少。
但是在他们还没有相遇的十余年岁月里,那个叫做医学院的地方,见证了宋景明的一切。
而这一切,她想要了解。
她想要走进,宋景明的世界。
因此,在家休养的这个月里,她在网上“博览群书”,阅尽了有关医学生的小说和科普。
医院里,行走的是人间的白衣天使,暗藏的是地狱的魑魅魍魉。
肉眼看得见鲜血,看不见遍布角落的未知细菌和病毒。
而它们,才是真正的魔鬼,最擅长在人无知无觉的时候,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