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美国!阿美莉卡!
在经过漫长的飞行之后,我终于到了大美利坚的土地上了。
纽约和柏林完全不一样。这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一样。这么说呢,我感觉到一个词——浪漫。
就是浪漫。
虽然现在是战争时期,但大街上的美国人民脸上完全看不到忧虑。繁忙的纽约街上行人来来往往,高大的喷泉,潺潺的小溪流,参差的树木,花草布满,阳光从玻璃天棚中泻下,透过斑驳的树叶落在木椅子上。
在河边有自由散落的一片花岗岩,错落起伏,虽然是矩形的,但毛糙的石块穿插在一些树林和草丛中,自由地布置了一些清水色的椅子和木地板。
和德国好不一样。
在我们的民族的性格里好像有种大森林的气质:深沉、内向、稳重和静穆,充满冷静的理性色彩。
理性主义,思辩精神,严谨有序,这已经深深刻入我们的精神。我们的建筑物规整而实用,很多都是棱角锋利的简洁几何造型和规模宏大的纪念式建筑。
我们是秩序,是对理性的崇拜。
和这群生性浪漫奔放的美国人可完全不一样!
不过这种浪漫真的很容易吸引到古板的德国人啊。至少我现在被吸引到了。
和我一起来的特工在机场就和我告别了,我现在正背着自己的包去住我的房子。施密特可是给我完完整整打造了一个在美国上大学的学生形象。
我现在叫西蒙斯.雅各。
一个犹太到不能再犹太的名字。天哪,我当时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真的下意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姓氏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犹太人。其中一点就是,犹太人特别喜欢在圣经里取名字。
比如说我现在的姓——雅各,它就来自于圣经。雅各是以色列第三代始祖,他的儿子大多都被上帝选中,成为专门伺奉神的祭司。
雅各据说一共有十二个儿子,他们的名字自然受到犹太人喜爱和追捧,就好比英国历史上有威廉几世、亨利几世,现在英国人也喜欢起威廉、亨利这些名字。
而西蒙,是雅各的第二个儿子。所以施密特只是简单粗暴的把我的名字起成了儿子+父亲,最后稍微改了改。
超级不走心。
不过施密特还是想办法把我的矛运到了美国。所以他功过相抵了,我就勉强原谅他吧!
我背着背包,晃晃悠悠的在街上走。我的目标是进入厄金斯所在的部队,厄金斯害怕他自己被暗杀,所以基本上都窝在基地里不出来。所以我的第一步——就是去参军。
然而美国双休日不征兵,准确来说,工作人员不上班。
这大概就是美国佬的特色吧。
所以我现在急也急不起来,我得等周一他们上班。唉,我叹了一口气,继续悠哉悠哉的在街上闲逛。
虽然景色很好看,但是很快就对我失去了吸引力。哦,我想我还是更加喜欢我们九头蛇那冰冷严肃的基地。
然而就在我要转身离开街道的时候,我的前方人群突然爆发出了一整喧哗声。
是有什么热闹可以看吗?我立马来了兴致,伸长了脖子往那边看——一个瘦弱的金发青年被几个凶神恶煞的强壮小混混围在中间。
那个金发青年和我以前差不多高,但是,他可比我瘦多了。他那单薄的身体,在那群小混混中间显得格外弱小。
此刻,一个大块头正紧紧抓着金发青年的胳膊,恶狠狠的说“小子,你喜欢多管闲事?“
我清楚的看见那个金发青年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但仍然高昂着头,坚定的说“我绝对不会对你们试图偷窃一位女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