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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签约LOEN(1 / 2)

下午14:00,陈哲一行三人准时抵达了LOEN公司,进入LOEN公司的大门后,陈哲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前台小姐姐旁边的斯文中年人,赫然就是和陈哲他们约了今天下午的LOEN社长金正珉。

“阿尼塞哟,金社长你们,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看到金正珉居然在前台而不是在办公室等自己三人,陈钰琪连忙上前几步,礼貌地朝着他问好,而看到陈钰琪的动作,崔秀英也是带着陈哲上前问好。

“阿尼塞哟,没事的,我也是才刚来一会儿,我们现在上去我办公室谈吧,这边请!”看见陈哲三人后,金正珉略微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也同他们问好了一下,便在前面带路,带着三人朝自己的办公室而去了。

几人的步伐都很快,没几分钟的时间,就到了金正珉的办公室,在分宾主做好之后,金正珉的助理给众人上了茶水后,就关于陈哲加入LOEN的待遇问题讨论就开始了。

“关于陈哲xi的待遇,我这里有一份合同,你们可以先看看,有什么意见看完之后再来讨论。”就在陈钰琪几人准备要开口的时候,金正珉先让助理拿出了一份合同,将其递给了陈钰琪,示意让她先看看。

听到说是合同,在陈钰琪接过来之后,崔秀英和陈哲两人都是将脑袋凑了过来,准备看看金正珉究竟提出了什么样的条件,有没有足够的诚意。

一、将与协约人签订5年合约

二、歌曲盈利LOEN与协约人六四分账,协议人创作的歌曲,版权归属于协议人,LOEN仅拥有使用权,需向协议人每年付出一定的版权费

三、将安排协约人于2012年8月份正式出道

四、练习生期间不允许谈恋爱,出道后,恋爱要提前给公司报备

五、…………

引起陈哲关注的并不是版权问题,而是明晃晃写着的具体出道日期,如果签下这个合约后,陈哲大概一个多月后就得出道,那这个期间的练习强度可想而知得有多恐怖了,不过这种具备高难度挑战性的事情,却是激起了陈哲的兴趣来。

而陈钰琪和崔秀英的第一关注点

。,则是在合约上的版权和分成上面,她们还真没想到,自己两人兴致满满,做足了准备,要来帮自家弟弟获得一份好协议,将版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结果没有等自己两人出手,对面就直接投降了,给出了对己方最优渥有利的条件,让自己两人有力无处使,那么久的准备计划,毫无用武之地,全是白费了心思。

“金社长nim,这份合约没有问题,给的条件也很是优渥,不过这份合约是你已经和贵公司的董事会讨论好的,还是只有你一人敲定的!”仔仔细细地将合约看了几遍,确认了合约没有问题之后,陈钰琪就将其放在了桌子上,思索片刻之后,手指轻扣着桌面,提出了一个她认为更重要的问题。

毕竟大家都知道资本家都是逐利性的,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而现在这份合约居然会这么优渥,甚至作为最大头的版权也没有争取,直接就让给了自家弟弟,这不免让陈钰琪产生了几分怀疑,怀疑这份合约是金正珉自己一个人敲定的,没有经过董事会的同意,不然以董事会那种资本聚集地,怎么可能轻易就让出版权来。

其实陈钰琪想的也没有错,但LOEN有点特殊,LOEN本来就缺能够撑场的艺人,整家公司全靠着IU一个人撑着,原本LOEN公司董事会和金正珉讨论出的计划是慢慢发展练习生体系,然后发挥前辈带后辈的传统,由IU带领接下公司会推出的组合出道。

但是IU的突然崛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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