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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十八章,出了名的书生。(1 / 4)

芦苇镇有一个书生很出名,出名到了可以与李员外郎那个扣扣搜搜的家伙并驾齐驱。

他擅长写作志怪神疑小说,更擅长写闺房佳人的旖旎风光。

说来也巧,这书生这一辈子可能最值得吹嘘的一件事情就是写出来了一本天下皆知我书名的一本仙侠小说。

也算是这书生厉害极了,他写小说时最喜欢翻阅古时文人的笔记典籍,更喜欢在一定范围内圈禁起来一些可以让他用到手下面的文人骚客的……名言警句?

好吧,他自称半个读书人,不算一个纯粹读书人,他认为,能不以小过用以大善掩之的人,都算是很不错的普通人,而若是以小善掩大过的人还好好活着的人,那他便要提笔写作,挥笔泼墨,道理占尽然后书写一番“怎么敢的呀?”

或许是自己前半生过于风流了,下笔如有神之时没有太计较下笔有神之后的影响。

可能这影响是明天,可能是后天,也有可能大后天,大大后天,或者,下一个月?

不管了,反正我心中的道理反正先说完了,然后再排一个先后学说,你再来给我说一个道理,我听着便是,反正听过就算。

所以现在北国江湖朝廷庙堂之上的官员们便如同雨后春笋的嫩笋,一个一个蹦跶了出来,开始纷纷谏言皇帝陛下,抵制此人的书籍流传开来,让这世间不再受一人的书籍便让这个北国陷入两难境地!

有人说,杀人的时候刀剑最无情,有人说处理杀人之后的事情就是抛尸掩埋,或者在尸体之上捆上一块两块大石头沉入湖底。

可这一位书生却说,杀人者,圣贤文章都看完了并且牢牢记在心里面的人最杀人于无形之中!

庙堂之上的哗然对于书生来说完全就不是事情,因为他始终认为一点。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你讲你的国之规矩,我听我的勾栏小曲,我在你所制定的规矩里面画圈圈,然后再制定一个规矩,如此规矩,你是认还是不认呢?

他说,闻道有先后,我以自己心中理解来书写文章,然后以前人所不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二次创作,难道就是抄袭,难道就是恬不知耻了吗?

他说,不对,不对,道理不是这样用的。

于是,北国朝廷上的文考一事便出现了很多令人当场啼笑皆非的事情以及事后深想便会毛骨悚然的一个真理!

他想以自身学问,自身道理顶替古之儒道,以自身道理力抗北国整个朝廷!

所以他不落寞,谁还落寞?

再强大的一个书生那也只不过是一个书生而已,书生手里面的笔杆子就算是再锋利,再如他所说,杀人于无形当中,那也不过是一只笔杆子而已,皇帝要捏碎,那也不过只是上嘴唇与下嘴唇相互碰撞一下的事情。

今年三十有余,满头华发早已经让这一位书生早早隐居,在这个拥有修炼者的世间中,三十岁的男人本应该正值壮年才对,可如今却早已经弯了腰眯起眼,不再提笔书写书生意气了。

宇宁二十三年初,腰杆还很挺拔的书生书写了一本名为“桃花”的小说笔记。当时的他意气风发,各大书行是纷纷板刻撰写贩卖,仅仅出版第一天,印刻撰写出来三千多本“桃花”笔记便瞬间被那些仰慕他才华之人一扫而空!

甚至有些取巧之人以三两银子买进一本桃花笔记,再以三十两银子卖出,翻了整整十番还要多,此事在江湖上算是埋下了一条隐秘伏笔,让这一位被誉为北国三十年历史上最风光的读书人瞬间跌落谷底。

一本桃花笔记被人视若生命中的一缕淡淡漂浮的烛光,只待书生将所有桃花笔记重新填满,将那些未曾书写完的故事全部填满,他们生命中的烛光才可以骤然放大,成为那高悬天穹上最耀眼的红日,照耀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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