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法官不一样。
律师是花钱买服务,法官却是公正的裁判者。
因此,在这件案子上,胡律师和沈律师可以向许庭承诺:能赢!
作为法官的朱卫民,却不能对着亲弟弟表示,你会没事。
因为不少案件的情况都颇为复杂,法官裁决时,要依据律法办案,不能夹带太多私人感情。
普通民众可以说,这个人死有余辜,但法官不能。
没有一个法官是希望法庭上站着一个死有余辜的人。
所有的法律,也是希望对人们起到训诫作用,教人向善。
即便如此,许庭也从大哥朱卫民那里,获得了一些有利于己方的提示。
那便是,利用舆论。
假如李俊真的是重伤而亡,那么,他肯定要获得一些判罚的。
可能是坐牢,也可能是赔付家属一些钱以求谅解。
但不管怎么样,都不可能全身而退。
这个时候,只有利用舆论,利用民众对人贩子的仇恨心理,以及许庭为人父的拳拳爱女之心,来博得大众的支持和同情。
而这个方案,也在胡律师的备选里。
假如尸检报告显示李俊的死是另有原因,那就根本犯不上打舆论战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舆论是一面双刃剑。
能不用最好就别用。
因此这天下午,许庭一行人便来到公检部请求看李俊的尸检报告。
由于许庭聘请了律师,是以公职部没在这件事上为难他。
也是这份报告,让胡律师底气大增。
他信心满满地对许庭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反诉讼,化被告为原告。”
——事实上,这个时期许庭还并未被提起诉讼,因为李俊的家属想和他私下和解,从他这里拿到赔偿款。
但如今,在胡律师的建议下,许庭却极为迅速地向法院呈上了一纸诉状!
而许庭告的,并不是死去的李俊和陈婆子。
人贩子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公诉,不必许庭起诉,公职部那边就会负责。
许庭告的是李俊的家属,告他们诽谤,以及其它几项由胡律师提出的罪名。
需求是要对方赔偿他女儿、妻子和自己的精神损伤费用,还有妻子的住院治疗费用……
当李俊的家属收到法院传票时,惊呆了!
——这一大家子都是没啥文化的人,虽然有想过利用李俊的死,找许庭讨要赔偿款,却迟迟没有找律师上诉。
一来是李母自己心虚,自家儿子犯的事不太光彩,另外就是,不舍得花这个钱。
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很淡薄的,只知道杀人要偿命,却不知晓里面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若是清楚的话,李母也不会拔掉儿子的氧气罩了。
……
腊月二十五这日。
距离李俊之死,已经过去了十多天的时间。
这段时间,公职部已经将案子查清楚了。
目前的结果是:许庭不会被刑事起诉,需要为李俊之死承担责任的人,是李俊的亲生母亲。
而在后面等着李俊妻子的,则是许庭对他们家提起的民事诉讼。
为此,李俊的老婆恳求公职人员,替她把许庭约出来。
她要当面向许庭夫妇道歉。
于是许庭的面包车再度来到阳江市公职部门口。
面包车停下的时候,李俊的妻子已经站在那里,她的身后还有娘家的兄弟。
面包车门一打开,从车上下来五六个强壮大汉。
最后,才是许庭和苏妘两口子。
——上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