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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乱坟岗里提灯笼(2 / 3)

于是,户四和肉馒头走大路,大虾走后山,我、芝麻、王宝宝走小路。

我心里十分纳闷,问户四:“这就是攻略?”

户四理所当然的点头。

这也叫攻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他压根就没来过,都不知道会有什么幺蛾子等着我们。

他好像看出我心中的嘲意,道:“你怎么知道我没来过!”

我无语。

小土山。小土便是“尘”字。

兵分三路后,我们三人组来到山脚,越近越显人小,越显山高。已没有办法看见山身,更不知所在何处。户四说的小路,还真的有路。一条小径,两旁长满野草,悠悠向前,远处是一个转弯,想必是一条九曲连环的弯路。

见到这样的场景,我反倒心情不错。想当年,也曾到过离奇所在,到最后不仅活了下来,还赢了。但是,今非昔比,如今,我是一只鬼。

小路,自然是没人。但是,可以发现有人的行迹。野草挡路,芝麻欲拔出大刀开路,却被王宝宝挡住,叮嘱他不可用能力。

于是,我们慢慢的走。

幸好是山,虽然偶尔有点湿滑泥泞,但是路是硬的,到处都是石头。

走着,走着,天色渐暗,抬头却发现,不是天黑,而是树高。我们就好像走入了原始森林,一棵棵奇形怪状的树肆意的生长,枝繁叶茂如搭起了屋顶,明明还是白天,却与夜晚无异。

渐行渐远,小路终于无路。试着四下找新路,回头一看,连来时的路也不见了。

此刻,蚊虫叮咬,周围传来各种怪叫声,多是虫鸟,却也有从未听过的,像是山风,又像是野兽低吼,他们就像天然的恐怖片配乐,令人毛骨悚然。

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却见王宝宝神情紧张,东张西望,唯恐出现什么。芝麻则用他的小刀在树上刻记号。

定睛细看,前面还有路,但是再往前些,更加漆黑,欲继续前行,须得有照明物。此时,我看见不远之处,有一闪一闪的绿光,这种绿光我知道,是萤火虫。小时候,课文上学过,多抓些萤火虫来,可以当一个灯笼使用,前提是有个玻璃瓶。

根本没有玻璃瓶。但是芝麻却拍了拍胸脯说,有办法。

他掏了掏口袋,掏出了一个小“气球”,十分眼熟。他笑嘻嘻的说是在张佳驹的房里拿的。

只见他麻利的拆开,也不管滑腻,吹气,还真变成一个玻璃瓶。

抓萤火虫的事当然由我去做,因为我会有才剑法。意外却发生了,那根本不是萤火虫,而是磷光。

微弱的光中,我看清楚,是一根手骨。

“死人!”我忍不住叫出来。

“死人就死人,别叫。”芝麻道。二人闻声慢慢的朝我这边摸过来。

芝麻到后,给我换张符。干脆将那手骨扯一扯,露出更多磷光。周边情景也让我们瞧得更清楚些。这居然是一个乱石堆起的坟。也无墓碑,不知死者是谁,荒山野林,我觉得自己后背的汗毛已经竖得够把衣服撑起来了。

“现,现在真的是白天吗?”连王宝宝的声音都有点颤。

“当然是白天。”我壮起胆子,强迫从容。

芝麻毕竟道士出身,反倒显得悠哉,啧啧两声,道:“林枫,你妄为鬼!胆子这么小。”说罢,他把压在骸骨上的石头给搬开。

虽是大不敬,却也不得已。又更光亮些。

“拿来!”芝麻道。

“拿什么?”我问。

“球啊。”他说。

我把“球”给他。他捡起旁边一块石头,将骨头敲敲烂,若无其事的装进去。

之前,我觉得这小子只是个放屁添风的料,居然随身带了这玩意儿,忍不住刮目相看,人各有长处。

芝麻提起灯笼,骄傲道:“好了,这就可以走了!”他四下一照。

我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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