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快要死的时候,最想做什么?
答案是,喝酒。
怎么能是喝酒呢。
偏偏酒肆里,就有人这样选择了。
那个毒病交加,已快要死的人,这会就在喝酒。
这个人,看其模样,已有三十而立的岁数,眼角生着一条条细密的皱纹,像是无言的诉说着他半生所遇高低起伏的际遇,以及所有历经过的往事,似极了那大地上起伏的沟沟壑壑,令人唏嘘。
好在他有双年轻的眼睛,满是生机与希望,温柔而灵活,又似和煦春风,抚平了那些眼角的皱纹,令其整个人都充满活力。
可能就是因为这双眼睛,才使他能活到如今。
“咳咳!”
剧烈的喘咳,令他本就难看的脸色更加难看,涌起一抹不正常的潮红,很是病态。
这人可不是旁人,正是因“梅花盗”一案被牵连其中的李寻欢,兵器谱上排在第三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他关外隐居十年,谁成想刚一入关,便途遇“金丝甲”,连遭几场凶险劫难,自己更是身中剧毒,命不久矣。
见虬髯大汉浑身是雪的在那放声呼喝,他望了良久,才终于笑道:“二十年来,你今天才算有几分铁甲金刚的豪气!”
虬髯大汉身子一震,似乎被“铁甲金刚”这个名字所震,但他随即仰首大笑起来,道:“想不到少爷居然还记得这名字,我却已忘了。”
李寻欢也笑着,眼角水珠飞溅,不知是融了的雪,还是痛哭的泪。
“传甲,你也破例喝几口吧!”
“好,少爷今天喝多少,我就喝多少!”
大汉眼睛更红了。
酒上来了。
二人已各自相视畅快一笑,倾坛倒酒,举杯共饮。
李寻欢此时面上青气愈发浓郁,浑身似已没力气,倚着背后的桌子,小小一杯酒,竟是需要他双手端举,饶是这样,仍然摇摇晃晃,几乎拿捏不住。
但即便这样,他也仍要颤颤巍巍的端酒入喉,那酒浆入口,只似良药,竟让他脸上恢复了几分气色,泛起嫣红,脸阵阵咳嗽也似平复了下去。
那些酒客们可当真未曾见过如此奇怪的人,都将死之人了,竟还敢如此放肆豪饮。
大汉喝着喝着,见自家少爷英雄豪杰一世,到头来竟落得如此惨淡田地,喉中呜的一声已伏案痛哭,失声撕肺,震的桌上碟碗都跟着震晃。
可随之一抹泪,又笑了起来。
众人纷纷侧目,心道真是两个怪人,不但是怪人更是疯子。
只说你一杯,我一杯,二人豪饮不停。
可就在这个时候。
“叭叭叭——”
那外面的雪地上,兀自响起了声声唢呐,喇叭声响高亢嘹亮,由远而近,越来越清晰,到最后清晰极了,竟瞬间便把大汉的哭声压了下去。
这声响可起的不是时候,不光大汉眼露怒意,连那些个酒客也都捂着耳朵骂骂咧咧,大白天的,听到这送葬的喇叭声,可真是倒霉催的。
“砰!”
一按酒坛,汉子那双环眼豁的怒睁圆瞪,作势就欲撩帘出去,非得把这个吹喇叭的丧门星打个鼻青脸肿。
李寻欢却叹口气,望向铁传甲,笑劝道:“何必呢,这天底下每天都有人死,我还好,有你陪我饮酒相送,那些暴尸荒野的人就没我这么好运了,如今有人送送那些无人收拾的尸体,也算做了件好事不是,倒也有趣,若非我现在行动不便,倒想认识认识这位!”
正说着,那唢呐声已飞快逼近,然后跟着一道青影,自外面行将进来。
那人头戴雪笠,身穿青袍,背后绑发,身形瘦削,摇摇晃晃,手中端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