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很受欢迎。
此时查尔斯伯爵所戴的头盔就是一件比武用具,他的铠甲武具都在城内,由于最心爱的铠甲有独特的配饰,前些日子在普利茅斯城墙上还看见了呢,穿在某个不知姓名的大明军官身上。
“大人,总攻在即,我以为我们该……”
侍从的话没说完就低下头,他显然知道,自己的主人知道现在该干什么。
“进攻失败的消息不能让所有人知道,现在只能进攻,即使失败,留给英格兰收复失地的时间还很长。”
只是留给他的选择余地不多了。
摆在查尔斯伯爵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硬顶着把这场仗打完,不管成功与否,赢了就能协助海军攻下普利茅斯;输了则承认技不如人,去伦敦的远亲那住一段,等王国把这场仗打下去,普利茅斯终究还会回到他手中。
要么告诉围城大营所有人地道攻势已经失败,城内做足了防御,贵族们会争相提议防御地道、紧跟着进一步提出向北撤军,这样能保全所有贵族的兵力,但他的名誉必然受损,由于他们没有坚定进攻,伦敦的好事者会从他身上找出这场仗失败的原因,就好像他奋力一搏是有机会取胜的一样。
最后也许连封地都会被剥夺。
他知道在战争过程中一名杰出的指挥官应该做什么,但他不能。
现在围城大营里的几个贵族已经给他起外号了,叫‘破城者’,用于讽刺他围城近两个月连城墙都没摸坏。
如果这个时候大军北撤,这个外号恐怕会跟着他一辈子。
在可能葬送友军与可能葬送自己名誉的选择中,他倾向于前者。
但事实上,内心斗争有时毫无用处。
总攻即将开始之际,有个活泼的骑士率领征召自由民向神明做完祷告,转头就钻进了地道里,打算从地下协助大军进攻。
地上的军队相互鼓劲还没结束,地道里就已经传出沉闷如同爆豆子般的响声,刚钻进去的士兵连滚带爬地钻了出来,高喊着将消息公之于世:“敌人,有敌人,地道里有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