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墨估算了一下,这一战己方阵营杀死对方的骑兵至少有1800人。
而己方牺牲的士兵只有200多个,现在能用的兵力有700多人,几乎每人都有两匹马,一匹马自己骑,一匹马用来驮战利品。
赵墨担心袁福通说不定会派后续部队继续追击,不敢在此地逗留太久,就下令全体立刻出发返回崇城,尽快跟闻太师的大部队汇合。
他有双首虎当坐骑,就把自己那头火眼金睛**给虎子骑。
一路上,众人喜笑颜开,士气极为高涨。
“天哥,今天这一仗打得太痛快了,我们用这帮逃兵居然杀了对方那么多人,还缴获了这么多战马,这些都是北海最好的良种战马啊,平时买一匹至少要花五两金子,而且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热血少年苏全忠压低声音,在赵墨耳边兴奋说道。
五两金子,那不是折合上辈子的五万?
以缴获1200匹战马计,这一项岂不是赚了6000万?
赵墨震惊了。
这还没算手下缴获的兵器,以及其他财物。
每个敌方士兵的身上都或多或少带有钱财,己方士兵在打扫战场时都会掏对方的口袋,把这些财物占为己有,赵墨看在眼里,也不想管。
毕竟这些人出生入死把仗打赢了,事后捞点小钱,也算是一种回报。
当然了,如果是碰到很多钱,比如杀死了对方一个管后勤的军需官,手里拿着整支队伍的开销,赵墨当然要把这笔钱收上来。
看来还是打仗赚钱多啊,比做生意来钱快多了……赵墨精神一振,眼前仿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令他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其实这也反向说明了为什么打仗会掏空一个国家的国库。
赚钱还是费钱,关键在于你是不是胜利者。
你是胜者,战争就是你的摇钱树。
你是败者,战争就是掏空你的无底洞。
“咳咳,全忠啊,你叫我天哥不太合适吧,按人伦,你应该叫我义父。”
赵墨强压下心中的激动和喜悦,一本正经地对苏全忠说道。
“天哥,咱俩就差几岁,我叫你义父,别人会笑话我的,咱俩一见如故,还是叫天哥比较自然些,嘿嘿。”
苏全忠嬉皮笑脸,拒不肯叫义父。
赵墨用饱经风霜的声音道:“全忠啊,我对虚名一向是不在乎的,最怕就是闻太师那些老古板,他们听惯了你叫我哥,然后听到你爹叫我弟,试问你父子该如何相互称呼呢?”
苏全忠满不在乎道:“管它呢,咱各叫各的。天哥,这件事其实怪你,你要是先跟我结拜,后面的麻烦都没了。”
赵墨摇头道:“那可不一定,我要是跟你结拜,陈塘关总兵李靖会不高兴的,因为路过陈塘关时我跟他也结拜了,他的长子金吒与你年龄相当。”
“啊……”
苏全忠瞠目结舌,顿时说不出话来……李大侠居然还占了金吒的便宜?
“李大侠,今日的敌人大多数都死在你的暗器之下,我们只杀了很少一部分,郑某对你佩服!”
走在旁边一直没出声的郑伦突然开口表示钦佩。
如果说他在这一仗之前对李傲天还有点隐隐的不服气,今晚看完李傲天的整场表现,郑伦已经佩服得五腑投地。
在路上收拢逃兵。
把逃兵迅速整合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用强悍的战力迅速制服对方的主将。
再用面杀伤的法术批量杀死对方的普通士兵。
各种神通层出不穷,每一样都运用得特别恰到好处。
李大侠,不仅个人修为了得,也是带兵打仗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