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闯没再多问,如果张博宇是自己无法离开,应该帮帮忙。
“再见!”
吕芬摇摇头:‘是再也不见,你太吓人,没人能看透你。’
丁闯一阵无语,不再见也好,不再见意味着大家都平静,推开门走下车,站在路边,目送吕芬远去。
直到车子消失在视线之中,还是觉得很神奇,曾经挥金如土,与丈夫貌不合神更离的女人,竟然能决定放弃一切,照顾中风的丈夫,简直匪夷所思。
不知道娶到吕芬这样的女人,是幸福还是不幸。
并没立即去天喜模特,而是拿出电话打给朱君,那里的情况她更了解,有个熟人带路更方便。
大约过了十分钟。
朱君从出租车上下来,画着很浓很夸张的妆,嘴唇是黑色的、眼影是蓝色的,头发也被盘成一团,至于脸,白的吓人,像是吐了一层面粉。
身上更是穿着黑色长裙。
她刚下车,吓的路边几人赶紧躲开,走出一段距离还回头观望。
好在是白天,如果出现晚上,都会以为是见了鬼,还是那种非正常死亡的……
“厄……你这是?”丁闯也很不适应,明明很漂亮的女孩,为什么要化成这样。
“难道不美嘛?”朱君双手拽着裙摆,在原地转了,这才注意到她手上还带着黑色长款手套:“这是当下国外最流行的哥特式风格,有没有感受到异样的魅力。”
怪不得丁闯看着还有些熟悉。
他不知道别的风格,对于哥特式还是很了解的,因为在几年后会出现一位他最喜欢的女孩,是网络歌手,就是哥特风格。
恐怖、超自然、颓废、黑暗都是哥特的关键词。
丁闯笑道:“眼影不对,蓝色的太突兀,应该把眼眶涂层黑色,林正英的僵尸系列看过没,照那种化。”
朱君一愣:“这你都知道?”
哥特这个词是她今天刚刚学会的,有现学现卖的成分,没想到被丁闯一语道破。
“了解一点。”丁闯傲然挑眉,正要说话,发现周围路过的人都用异样眼光看着,眼前路过的一台车,因为看朱君险些追尾。
只好道:“先走吧……”
不能怪路人,毕竟朱君这身打扮太另类,哪怕放在二十年后,走在大街上也是百分之百回头率,除非出现在某些主题晚会才会正常。
朱君丝毫不在乎别人目光,抬手挽住丁闯手臂,笑道:“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化成这个样子?”
“为什么?”丁闯问道。
朱君笑着解释道:“因为这次是给一个杂志拍摄连续故事,我的形象是一位活在中世纪又复活的女巫,她复活的目的是,找到当初说要娶她的男人,所以他会考查很多男朋友,最喜欢的样子就是现在这样,挽住男朋友的手臂找感觉,一旦察觉到这个男人不是当初说要娶她的,就会亲手杀死。”
丁闯一头黑线。
朱君又道:“但是对于你,我感觉不出来,你直接说吧,会娶我嘛?”
丁闯正色道:“还是杀了我吧!”
朱君:“……”
一百米的距离不远。
很快走到。
“怎么来这里?”朱君看到天喜模特的牌子,停住脚步。
来的时候只是说哪条路,根本没多想。
“来这里怎么了?”丁闯故意调侃道:“带你重游故地,顺便让你这幅样子吓吓他们,对了,如果谁敢不听话,你就上去挽住他们手臂,问他们娶不娶你。”
朱君并没听出调侃,即使在浓妆的遮盖之下,也生出些许不自然。
尴尬问道:“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丁总,其实我没事的,都是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