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调回首都的肥差?”
“现在谭延文内忧外患,他的后台还愿意保他,这也真的算是看重他了。”尽欢嘲讽地说道。
胡君澜嫌恶轻蔑地说,“看重?你想的太天真了,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谭延文要是手上没捏着对方把柄,早就被一脚踹开自生自灭了好不?”
尽欢认真地打量了胡君澜一眼,都有些怀疑眼前的胡君澜是不是被人掉了包。
这个对体制内关系分析得头头是道的姑娘,真的是两个月前,因为一个座位跟她斗气较劲的胡大小姐吗?
前后反差真太大了!
胡君澜被尽欢盯得有些发毛,“你,你丫没事盯着我干啥?”
“没事,就觉得你厉害!一眼就能透过复杂的人际关系,看到其中利害的关键。”尽欢竖着大拇指。
不愧是高门世家养大的姑娘,这对体制内复杂关系的认识,有着天然的直觉。
胡君澜的眼光和见识,肯定都是在耳濡目染之下,慢慢得到锻炼和提升的。
“我还没原谅你呢!”胡君澜故意绷着脸冷哼道:“反正你瞒着我就是你的不对,别以为夸我两句,我就消气了!”
尽欢用手掩者嘴角笑着问道:“行行行,都是我的错!大小姐还要不要再来一份冰激凌?”
“要!再加一个奶油小蛋糕!”胡君澜理直气壮地得寸进尺。
这才刚到中旬,她这个月的零花钱眼看就要告罄,有甜食吃的机会她得珍惜。
尽欢为了哄好胡大小姐,吃完下午茶又看电影,后来又去烤肉宛吃了晚饭。
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结束之后,才骑着车把胡大小姐送回了三里河。
车骑到一半,尽欢想起给沈云旗织的那件藏青色毛衣,还差一点毛线。
之前她买的毛线多,但藏青色已经用完了,总不可能给沈云旗织一件拼色的毛衣吧?
按照尽欢的眼光来看,拼色也挺好看挺潮流的,但估计沈云旗会欣赏不来。
想象一下一个年过四十的成熟男人,穿着下摆和主体颜色不一样的拼色毛衣,确实是有那么点不稳重的既视感。
尽欢买完毛线从供销社出来,刚开了自行车锁踢起脚架。
一个男人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她身边跑过去,要不是她闪避得及时,可能连人带车都给撞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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