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了书画,整个坟地都被尽欢和徐祖爷给转完了,这时候天开始亮了,黑市也到了散场的时候了。
四哥看着徐祖爷祖孙准备走了,还专门送他们穿过田埂,到了大路上面。
“老爷子,要不我喊个兄弟伙,用自行车载你们祖孙回去?”四哥对徐祖爷客气道。
徐祖爷笑着婉拒,“不用了,本来也不远,我带着娃娃散散步就能回去了,就不麻烦你了!”
上了大路,尽欢四处看没有人,把刚买的东西一股脑地收进了空间里面,然后祖孙两空着手走路便轻松多了。
回到了城里面,他们也没有回家,直接去了郎家解决早饭。
尽欢还拿出了一瓶蜂蜜,准备当做礼物送给郎成。
郎卫国揉着眼屎开了门,看见尽欢手上抱着的罐头瓶,立马双眼发亮,“大侄女,你手上抱着的是啥好东西?”
“郎叔叔你猜猜看,这究竟是啥?”尽欢也笑着回道。
郎卫国微微耸动了一下鼻子,“闻着甜甜的还有一股花香味,这一定是蜂蜜对不对?”
“恭喜你答对了,不过没有奖!”尽欢看着郎卫国皱着鼻子的样子就想笑。
“只要大侄女打开瓶子让我尝一口,啥奖我都不稀罕的!”郎卫国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这时候郎成来了,立马隔开郎卫国的手,把瓶子接过来,“让你尝一口,你还不得把一整瓶都吃掉了,小鱼儿别理他,一会儿下午我拿这个蜂蜜给你做点心吃哈!”
“爹!我就尝一口,求你给我一小口就行!就一小口!”郎卫国跳上窜下地耍宝求着郎成。
郎成抱着瓶子哼了一声,“麻溜儿滚一边而去,你一撅屁股老子就知道你要干啥,还想蒙你老子我!”
然后郎成就抱着蜂蜜瓶子进厨房了,郎卫国一脸生无可恋。
刚听郎成说话的意思,郎卫国是个嗜甜如命的人还有前科,有这个表现也不奇怪了。
早饭很简单,香菇青菜的饺子,配上一碟土豆丝,一碟榨菜,一碟胭脂萝卜。
虽然饺子是素的,但泡发的干香菇本来带着浓烈的香味,配上青菜的清爽,没有肉荤馅料也鲜美可口。
土豆丝是醋溜的,酸酸的适合早上开胃吃,榨菜酱香浓郁但口感上还是很脆的。
胭脂萝卜其实就是红萝卜泡菜,经过泡制,萝卜皮的颜色会褪到泡菜水里,把水染成好看的粉色。
最后萝卜内瓤经过浸染,也会变成漂亮的粉色,像染了胭脂一样,所以才被称之为“胭脂萝卜”。
胭脂萝卜酸香脆爽,回口还带着一点甜味,让尽欢十分喜欢,筷子一直向着萝卜伸个不停。
吃完了早饭回了家,尽欢拿出一堆的粮食和风干野味,交给徐祖爷一一打包。
她自己还要补练今早的拳脚,以及雷打不动的三篇大字。
尽欢补完今天的必修功课,徐祖爷信写好了,包裹也打包完成了,尽欢拿出背篼把这些包裹装起来,然后祖孙两就去了邮电所。
并没有在一个邮电所就把这二十多个包裹全部寄出去,这么多粮食风干肉也太打眼了,所以分成了四个区域的邮电所投递。
等这些时候包裹全部发完的时候就到了中午,坐车路过春熙路的时候徐祖爷拉着尽欢下了车。
“小鱼儿不是喜欢奶油蛋糕嘛!我们中午就在耀华吃了!”徐祖爷带着尽欢径直进了一扇玻璃旋转门。
尽欢抬头看着招牌——东方红餐厅,“祖祖,咱们走错了,这不是叫东方红餐厅吗?”
“没走错,就是最近才改的名字,以前是叫耀华!”徐祖爷笑着跟尽欢说,“这家餐厅还接待过老首长呢,祖祖带你也去尝一尝!”
进了旋转门到了餐厅大堂,其实堂子并不大,上下两层都只有三四十平,不过现下可是锦城最洋盘的餐厅了。
玻璃面的桌子摆着刀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