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也就是说——”
胖橘解释道:“原书中的那些题目都会被更换成全新的。”
苗星:“……”
胖橘:“有把握吗?”
苗星按了按脑壳:“我尽力一试吧。”
很快报名结束,四百多个应征者被集中在季家后花园中进行抽签。
苗星抽到了钻石组,跟她一组的有八十多人。
应征者根据抽签结果被分作五组,由佣人们各自带到草坪上已经准备好的桌椅面前。
每个人都拿到一张纸和一支笔,上面的题目就是今天的第一道考题,需要书面作答。
“谁给我念念,老子不识字啊。”
有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嚷嚷起来。
“我也不识字。”
“也一起念给我听吧!”
……
一些人也跟着嚷了起来。
佣人淡淡看他们一眼:“不识字的,自动淘汰。”
“凭什么?报纸上写得很清楚,招侦探,又不是招教书先生!”
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恶声恶气地质问道,他刚撸起袖子,突然脸色一变。
他身后几个刚想帮腔起哄的人也是愣住了,嚣张气焰顿消。
季家的草坪上,不知何时居然出现了全副武装的巡捕,数量还不少。
听到这边动静,有几个已经脸色冷峻地望了过来。
都是社会上混的,他们立刻意识到这位季小姐权势滔天,不是他们能招惹的。
于是几人不再反驳,黑着脸默默离开。
一个小小的插曲,就如石子投入水中,只掀起一丝涟漪,很快水面就平静下来。
苗星开始看题。
所谓钻石组,顾名思义题目都跟钻石有关。
【有一位富豪,拍卖到了一条镶满钻石的项链,尤其是中间那颗心形钻石,大而五杂质,举世罕见、无比珍贵。
一天,富豪的三位朋友一同来访,表示想要欣赏那条项链。
富商取出给他们观赏了之后,小心地用糨糊涂在封条上,将装项链的盒子封起来,放进保险柜。
做好这一切之后,他继续和三位朋友聊天。
没多久,又有新的朋友造访,富豪亲自出门迎接,把他带回来,离开了大约十分钟。
新朋友也提出要观赏价值连城的项链,富商再一次打开保险柜和珠宝盒,却发现项链不翼而飞。
这时,他带着新朋友回到会客室,得知之前三位朋友在他离开的期间,也都走开过。
新朋友恰好是一位侦探,他看了一下三位朋友的手——
第一位手指化脓,涂了紫药水。
第二位手指擦破,涂着碘酒。
第三位手指也受伤了,涂着红药水。
侦探不假思索地指着其中一位,说偷盗项链的就是他。
问:你知道偷盗者是谁吗?理由是什么?】
……
看完了题目,苗星先是微微一愣,随即露出浅浅笑意。
还真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上辈子的学霸没白当啊。
这题,她可以!
苗星提笔刷刷作答,很快便第一个完成,佣人收了卷之后,她坐在位子上,随意地观察着自己的几十个竞争者。
忽然,苗星的目光落在其中一个长得颇为英俊的混血男子身上。
当然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而是苗星隐隐觉得他可能就是上辈子原作中,被季蓓妮最后选中的那位男侦探。
因为书里描绘他有一双非常迷人深邃的蓝眼睛,在阳光下仰起头,里面仿佛映照着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