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朝廷,朝廷又做出的反应。
这样操作就比较灵性了,也不会搞的人心惶惶的,至于后面的那些人,如果如数交了上来,那么这个问题也就算了,如果不交,那就新账老账一起算。
接下来的操作就不用李元吉去操心了,下面的大臣们自然会去完成。
大家该拟公文的去拟公文,该去钱庄通知让各个分部开设单独账户的就去通知。
钱庄那边倒是好说,一纸公文下去就行了,不出半个月,整个大唐的钱庄就都会知道这个消息。
而且不需要告诉他们太详细,就是让他们开设这么一个单独的账户,然后往这个账户内存钱的人,可以匿名,但钱庄要记好存款的数额以及精确的时间就可以了,没有其他的要求,对了,还有禁止询问存款人的一切信息。
五天之后,朝廷的公文开始下发。
时间上比钱庄晚了五天,这主要是给钱庄优先行动的时间,让他们做好开户的准备。
而朝廷这边发布的是公文,而非公告。
这两者可是大为不同的,公文是面对官府内部的,而公告则是需要在各地贴出来的。
可以说,这次的事情是被定义为了内部处理的性质,并没有打算公布于众,毕竟这也算是一桩丑闻,能压还是要压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