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之前在英国的料理课上,老师专门讲过,杜松子酒(Gin)最初可是被当作利尿和治疗痛风的药材。谁能想到它后来竟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烈酒呢。”
望着吧台来来往往的客人,加奈子低声说。
“哦,是吗?”安室透故作惊讶地挑眉。
“嗯。它芬芳诱人,味道清新爽口。不过,单独饮用时,不少人会觉得它又香又烈,难以适应。所以……”
“与其他搭配,对吧。”金发男人接话:“杜松子酒(Gin)也是调制鸡尾酒不可或缺的一员。搭配柠檬汁,白兰地,冰镇苏打,或者雪碧的话也不错。”
“没错。不过,在英国,杜松子酒(Gin)搭配苦艾酒和鸡尾洋葱,也格外受偏爱呢。”
“哎苦艾酒吗?”
“是的。苦艾酒在法语里有绿精灵,绿仙子的含义。它本无色透明,但人们喜欢给它注入植物般的天然绿色。而且历史上对它的评价也多为负面,据说因为它含有一种让人容易上瘾的危险精神药物,还曾一度被与暴力犯罪和社会动乱划上等号,并且颁布了对它的禁令。这么听起来,更像一个神秘妖娆的女妖精呢。”
安室透忍不住笑了,盯着加奈子:“也是。”
“所以说,烈酒可不好打交道哦。”网球小姐双手叠在一起,放在桌上。
“说的没错。”安室透的表情略微复杂,他坐正身体,瞥见一旁的服务生正临桌客人倒酒。
“那朗姆呢?”他柔声问加奈子。
“朗姆提到它,就让人想起《加勒比海盗》里的杰克船长,站在船头,一边惬意地喝着朗姆酒一边指挥手下的小海盗去干活呢。”
“很恰当的比喻嘛。”安室透忍俊不禁。
“不过,如果只是追求烈酒纯粹的感觉,伏特加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加奈子视线转向窗外,生机盎然的一切让她嘴上不禁扬起笑意:“不像威士忌那么深沉,严肃,透过琥珀色的液体似乎能看到整个人生。伏特加无色干净,而且纯粹,简单直接又酣畅淋漓。”
“所以说烈酒的脾气和性格也各不相同呢。”
“是嘛。”安室透露出温暖的笑意,指了一下桌子上的四玫瑰,视线依旧聚焦在她身上:“那波本呢?”
“波本啊,之前说过,作为烈酒之一,却更加平易近人。尤其令人难以忘却的香甜和淡淡果味。”
“我很喜欢波本。有人说,它喝起来像是辛苦一天后的轻松感,也有人说,那是一种永恒的口感,像是在喝一本书。我非常赞同。你怎么看呢安室先生?”
“我想也是。”安室透嘴角轻轻上扬,似乎带着轻轻的愉悦。
“不好意思打扰了,两位的海鲜饭,”服务生将饭菜小心地放在桌上:“请慢用。”
两个平底锅里,金黄的米粒上铺满牡蛎,大虾,蟹肉,扇贝等海鲜,香气四溢。
在说了“谢谢”后,安室透和加奈子拿起刀叉,准备开动。
加奈子用叉子夹起一口饭,肉质新鲜,味道可口,很是正宗。
对面的安室透尝了一口后,也露出了“还不赖”的表情。
“对了,听元太说,你很喜欢孩子。是这样吗?”金发男人坐直身体,试探地问道。
他想知道有关网球小姐的一切,哪怕是别人不经意的提起,都会自然而然地记挂在心上。
“是啊。我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他们会让我感到开心。”加奈子右手搭在左臂上,舒展开温馨的笑脸:“在街上,也经常会有小孩子靠过来。他们有些还不会说话,就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安室先生,他们真是可爱极了。”
说到这,安室的脸上也不禁露出浅笑。
他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