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会减小另一方的药性,便其难以发挥作用;有的药可以减去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常在炮制毒性药时或者在方中制约一种药的毒性时使用;有的两种药品本身均无毒,但两药相遇则会产生很大的毒性,损害身体等等。这些都是业医者或从事药物学研究的人员必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十分重要,甚至操纵着生死之关隘,不可轻忽一分半毫。
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本经》都是医生和药师学习中药学的教科书,或者是作为必读书,被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书中对于药物性质的定位和对其功能主治的描述十分准确,其中规定的大部分药物学理论和配伍规则,到今天,也仍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理论支柱。对于现代的中医临床,《本经》的论述仍旧具有十分稳固的权威性,同时,它也成为了医学工作者案头必备的工具书之一。
规定了药物的剂型
《本经·序录》认为:“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主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此处一方面体现了在2000年前中药剂型已有的成就,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药物剂型工艺以及对哪些药宜用哪种剂型的研究经验,如消石“炼之如膏”,术“作煎饵”,茺蔚子“可作浴汤”(外用洗剂),葡萄“可作酒”,白芷“可作面脂”,牛角、牛胆“可入丸药”,蝟皮“酒煮杀之”,露蜂房“火熬之良”,当归治“金创煮饮之”,雷丸“作膏摩,除小儿百病”,蛇蜕“火熬之良”,贝子“烧用之良”等等。此处既讲了药物炮制加工方法,同时也说明了不同药物在具体应用时要采用不同的剂型,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治疗效果。对现今中医业医者只采用汤药成药的现象具有很大的批判性的价值。
对药物治病取效的客观评价
《神农本草经·序录》认为”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府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此处首先告诫人们,有病必须早治;其次强调了疾病的痊愈与否,不能完全依赖药物的作用,主要是机体的防御机能和在药物干预下机体驱邪愈病的内在能力。
强调辨证施药
《神农本草经·序录》提出“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疡以疮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此语不但突出了辨证施治用药的主旨,还提示在辨证施治用药的前提下,务必要辨别疾病的性质(寒、热)用药,辨别病因而审因论治(如“饮食不消”、“风湿”),辨别病情轻重并根据病情轻重而施以用药(如“鬼疰蛊毒”均为重危病证),还要辨别躯体病(如“痈肿疮疡”、“风湿症”)与内脏病(如“鬼疰蛊毒”)的差异而用药。前者用“疮药”、“风湿药”,后者用“毒药”。若通览书中365味药物的功效和主治,还可以发现,书中根据内科疾病、妇科疾病、外科疾病、五官科疾病、皮肤病等等不同病种而施以不同药物予以治疗,这些内容都充分体现了辨证施治的用药思想。
重视服药时间与疗效的关系
《神农本草经·序录》认为:“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这说明本书作者在认真总结前人用药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服药时间与药物疗效之间的密切关系。
践行“药有阴阳”理论的价值
《内经》首先提出了“药有阴阳”理论,《本经》对这一理论予以践行。所谓“药有阴阳”,其含义甚广。若仅从植物药与矿物药分阴阳,矿物药质地沉重而主降,属性为阴,植物药质地轻清而属阳。若就植物药而言,凡药用其花、其叶、其枝者多属阳,若用其根、其干者多为阴。如若对药物深层的内涵以阴阳分,则“阳为气,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