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卿歌满脸的尴尬。
便宜四哥居然在秦家干活?
看来她真做错事了,还不如不帮秦家三房二小姐捡荷包了。
怎么办?
要她把十两银子还回去吗?
“爹~”她向沈老头撒娇,询问他的意见。
“无事,这个三房二小姐,人很好,不会跟你计较的,看她也是非常看重亲情,否则荷包里面的玉佩根本不值给你的那十两银子。”
当时他离开前回头看到三房二小姐拿出荷包的玉佩,仔细擦拭,一副非常珍惜玉佩的模样。
而玉佩成色一般,做工也一般。
想来送她玉佩的人,是她特别喜欢特别看重的人。
他也听过四子说过一次三房二小姐的事,说她为人善良,好说话,下人做错事也只是呵斥一句,不会重罚。
“二小姐为人的确很不错,她曾为我在秦三爷面前说过好话,这不,昨日,秦三爷让我做他的贴身护卫了。”
沈文祖把自己的好事告诉众人,笑得合不拢嘴,古铜色的脸又变得像红灯笼。
“天啊!贴身护卫?四叔,你好厉害啊!”二房次子沈学瑞从小就喜欢武术,也很喜欢沈文祖这个四叔。
一听到他说从护院变成贴身护卫,自己比他本人还开心,从凳子上跳起来。
“四叔,做了护卫,是不是你每天都能跟着秦三爷出去见城里的有钱人,甚至还可以见到父母官吗?”
二房长子沈学琦尽管才十一岁出头,但头脑聪明,也对商业开启了敏锐眼光。
以及,他还会举一反三,看透事物后面的规律和道理。
“……”沈文祖愣住,他真没想到那么多事情。但二侄子点醒了他,一旦做了秦三爷的贴身护卫,意味着自己就能在上流社会露脸了。
再加上办事好的话,一旦博取秦三爷的信任后,就能为秦三爷做更多危险又重要的任务。
“四叔,做护卫可不比护院,那是拿命相搏。我还听说秦三爷的贴身护卫经常伤亡很多,没几个能做上一年。要不……”
三房长子沈学璋脸色阴沉,尽管才十岁出头,但聪明伶俐,还学到了沈文耀身上的城府心计。
他一边担心四叔的安危,毕竟四叔如果真遭遇不幸,那对沈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他已经十岁了,十分明白这些年也知道自家的情况,干啥事都不成,没有太大的发展,仿佛黑暗中有一双手阻拦他们。
大伯三次童试都发生意外,最后落得双腿残疾。
二伯三次童试也发生意外,但幸运的是没有出现生命危险。
爹第三次童试才考得童生,可乡试考了三次都没得个秀才,下个月就是第四次去参加乡试。
加上大房的沈学瑾一出生就是药罐子,二房沈慕荷三岁又被热水烫伤了脸和脖子,而三房沈鹿仙一出生却是聋哑人。
爷爷为了救治他们,每日上山采药,下地种田,连棺材本都贴了进去。
这些年,爹和两个伯伯、一个叔叔,能保住一份工作,养活妻儿,已经很不错很厉害了。
同时,沈学璋又很希望四叔做秦三爷的贴身护卫,一旦和秦三爷扯上关系,沈家所有人也会被拉高身价。
日后办事方便一些,容易一些。
毕竟秦三爷是这里的地头蛇,县官都要让他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