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一共三人,两男一女。
女的是吉他手,两个男的一个是鼓手,一个是琴手。
在这年代,能找到这么一支相对专业现代,还缺乏主场的歌手,着实不容易。
而陈军能够找到这支乐队,还是靠了黄力的能力。
作为混子头目,黄力一声令下,小弟们却走街串巷地寻找,很快就把这支刚成立不久,准备靠卖唱发家致富的乐队找了出来。
乐队名字也起好了:火狐狸。
而何菲菲,便是这个乐队的主唱。
“军哥来了!”
“菲菲,我都激动的不行了!”
“我也是啊,手上全是汗!”
见陈军和何菲菲到达,乐队三人急忙过来打招呼。
面对陈军,三人都很拘谨,神情间带着明显的忌惮。
实际上,他们心里也很疑惑,陈军一个小饭馆儿帮工的,穿的破衣烂衫,还骑个自行车,怎么会搭上黄力那样的人?
不过,他们虽然对陈军不怎么看得起,但对何菲菲这个主唱,以及何菲菲今晚要唱的歌,还是抱很大希望的。
陈军教何菲菲的那首歌,乐队三人也已经听过了,而且做出了配乐。
他们同样觉得这首歌非常好,有一炮而红的潜质。
作为刚成立的乐队,能碰到这样一首高质量的原创歌曲,无异于天上掉馅儿饼。
所以相比对陈军的忌惮,他们对何菲菲过多的是佩服和尊敬!
因为他们以为那首歌,是何菲菲弄出来的!
如果今晚何菲菲的歌能唱出好的效果,带领他们在驻唱歌手一行走红,那何菲菲就是他们的财神爷了!
“怎么样?跟老板说了吗?”
望着三人,陈军发问。
闻言,三人顿时为难起来。
“说了,但人家不同意!”
“这夜来香本来就有驻场的乐队,再让咱们唱的话,岂不是抢人家生意。”
“而且人家也信不过咱。”
一边指着对面的酒吧,三人一边介绍情况。
“没事儿,我跟他说。”
陈军略微思索,然后朝着酒吧大步走去。
酒吧名叫夜来香,是附近比较大的酒吧了。
里面的布置也非常现代,一片灯红酒绿。
舞台上正有一支乐队在翻唱别人的歌,下面的客人们喝的酩酊大醉。
穿过一条走廊,陈军直接来到后台,进了经理办公室。
“你谁啊?”
办公室里,看着突然闯入的陈军,经理不悦地大骂。
沙发上坐着的几个壮汉也起身,准备随时对陈军动武。
“哦,还是想让您给个机会,让他们上台唱一首。”
“就一首,而且我们不收钱。”
“哪怕给你钱都行。”
陈军直接把条件开到最大限度。
听着这话,本来很不耐烦的经理不由愣住。
他个子很矮,也就一米六,留着烫发头,戴着圆形近视眼镜,穿着花衬衣西裤。
“还给我钱?”
看了陈军半天,经理才开口。
其余几个壮汉也被逗笑。
第一次听说来驻唱不赚钱,还倒贴的。
“兄弟,你对这乐队这么自信的吗?”
“还倒给我钱,给多少啊?”
经理笑容玩味地道。
“你开价!”
陈军爽快说道。
“呵呵呵呵。”
经理更看不懂了,上下打量陈军道:“看你年龄也不小了,咋还这么天真呢?以为来唱首歌就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