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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新婚(1 / 2)

大舅子夫妇俩倒是想得很明白,细细地问了隆煊的家境,刚开始听说他们家是良家寨的,马上扬起下巴自负地说这不行吧,我们可是地地道道的林新城里人,怎么能让丫头嫁给一个乡窝窝的山里人呢?

彭家和介绍了他们家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女婿在桂林开了三家美容美发店、小女儿小女婿是广东做外贸的大老板、还是林城新苑的股东;小儿子,就是这个李隆煊虽然书没得兰兰读得多,但是一表人才、整个良家寨村子里长得最好看的男娃娃、提亲的踏破门槛!他是广东厂里的技术骨干、是有真本事的,不怕没得饭吃!他还是跟县里合作新开的食品厂股东。他们的父母,一个是良家寨的村长、一个是良家寨学校以前的校长,他们的二女婿年年跟他们给生活费、还在林城新苑给他们买了房子。

“他们家里的条件是没得说的,估计现在全林新也没几户人家比得上了,没得拖后腿的,个个都好!”

“兰兰嫁给他确实只有赚的,这点你们倒是不用担心。”

“我唯一不舒服的就是他们两个同姓,这个真的不行!”彭家和总结道。

“同姓这个事以前真的是个事,不过现在时代不同了嘛,反正我们往上数两三代肯定跟他们家里没什么关系,我们家里的祖上一直都在县城,没得良家寨那个穷位置的亲戚,那肯定出了五服,不用担心这个!”大舅子居然并不反对:

“他们两个要是真的结了婚,到时候生的孩子就是我们自己李家人了!本来我们只有这么一个丫头,也想招个女婿的,但是又担心好的男娃娃不愿意入赘、愿意给人招女婿的男娃娃又怕没得本事。这下兰兰找一个同姓的,都是我们李家人,连姓都不用改,还是蛮赚!”兰兰的爸爸倒是想得很明白。

“我就是担心丫头嫁给他了,也要跟着去广东!我还是舍不得,要我同意也可以,就是结了婚之后丫头就留在林新,他多回来照顾我们。”兰兰的父母因为都是县城有单位的人,只有兰兰这一个女儿,总想把她留在身边防老。他们经常说一点都不羡慕那些儿女不在身边照顾的人,儿女混得再好都是个名气,能在身边嘘寒问暖祀奉左右才是福气。

没想到他们提出的这个要求,隆煊答应得很爽快:“我的父母也在林新,我们当子女的,长大了就要为父母尽孝,你们想把兰兰留在身边,我完全理解,也支持!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可以,以后就算有了孩子,都还是在林新读书长大,让他们能一直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让你们享受天伦之乐。我一个人多来回跑,平时照顾家,就是要辛苦兰兰了。”

“哎呦,这个你放心,我们不会让她吃苦的!我们现在都还年纪不算大,家务事啊、带孩子啊,我们都能做!你放心,我们会替你照顾好兰兰的!”岳母大人心情大好,立刻反向劝导。

隆煊不仅仅结了婚,还提出让兰兰替他作为股东来管理这家食品厂,生产的是他母亲何妙英牌的苕皮子,而销售渠道完全由县农产品办公室来开拓。婚礼上,石小修对兰兰说:“老板娘,我说得准吧?”

隆煊在林新的婚礼办得很盛大,虽然他小小年纪就离开了林新,在这里的根基并不深,但是只要萧开云冲着李志和、彭家和、杨云杰来了,葛兵就会冲着萧开云来、唐海波、罗毅、李东海就会冲着杨云杰来、就会有一堆挨得着挨不着的人冲着他们这些人来。用高朋满座来形容这场婚礼一点都不夸张。

李志和和何妙英坚持要把新房设在杨云杰给他们买的林城新苑的房子:反正平时也是空着的,浪费了,还不如给他们小两口住。隆煊自然不肯,觉得那是姐夫买给父母的房子,怎么能被他占了呢?拉拉扯扯半天,被云杰知道了,他就说要给隆煊再买一套,隆煊怎么都不肯,说他还年轻,要买房也是凭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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