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啊,咱自己家栽的龙眼,你也去镇上卖了吧。”
李母唉声叹气,挑来了两担子龙眼。
肩上扛着龙眼,怀中抱着首饰,李清风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三两银子对他这种三代贫农来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按道理来说李清风是绝没有可能还清钱的。
而三天后还不起钱的下场也会非常惨烈,财产、老婆全被没收,李清风还得从原先勉强饿不死的长工,沦为失去自由的奴隶。
李清风唯一的依仗,就是利用现代知识,去镇上寻找商机。
龙眼是天江县的特产,初夏时节正是龙眼丰收的时候,镇上一眼望去,全是摆摊卖自家龙眼的。
李清风也不例外,挑了个自以为不错的好位置就坐了下来,然而一上午过去,连个问价的都没有,想想也是,镇上的人自家也会种龙眼。
倒是李清风又饥又渴,千辛万苦挑过来的龙眼快被他霍霍完了……
李清风也想过找一个平台,施展自己的才华和前世的知识,然而大乾王朝还是以农业为主,随便一家客栈门口都堆满了要打工的,哪怕没工钱,包顿饭都有不少人愿意干。
这样干等下去不行,李清风寻思着前一世自己曾经学过书法,寻思着卖字挣钱,但纸和笔墨在这个年代可不便宜,李清风索性找了家当铺,寻思着先当点钱,用作创业的启动资金。
“小哥,要当点啥啊?龙眼我可不要,咱自己家种的可都吃不完。”
在这个绝大多数百姓温饱都成问题的地方,当铺掌柜的身子竟还有些圆润,想必平日里生意做的不错。
“呐,这些首饰,你看看能当多少钱。”
李清风肉痛地拿出了怀中的盒子,这些首饰,是江如月对江家唯一的念想。
“唔,金戒指,玉镯子,有点东西啊。你这些首饰成色不赖,本来最多值个八九贯钱,我给你一两银子吧!”
掌柜拿起算盘一顿盘算,给出的成交价却让李清风大为不满。
“一两银子?掌柜的,你报价给我实诚点!”李清风没好气道,按照这一世的经验来看,这些首饰最少值二两银子。
“真就一两最多了啊,小哥,别家可给不到我这价钱。”
掌柜也是分文不让。
“晦气!”
啐了一口,李清风拿起首饰就寻思换一家当铺。
“嘿,出了这个门,要是发现别家出价不比我高,你可别回来!”
掌柜冷笑起来,但下一刻,突然捂着嘴巴嚎叫起来:“他奶奶的,把老子痛死得了!”
看着掌柜整张脸痛成了一朵菊花,李清风却忽然灵机一动,凑上前去:“掌柜,你,你这是牙疼?”
“那可不,长蛀虫了,快把我疼死了!”
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掌柜狠狠拨弄着坏掉的牙齿,却丝毫减轻不了蛀牙导致的神经痛。
蛀牙在现代是再常见不过的毛病了,但凡是个小孩都有一嘴蛀牙,而在古代,蛀牙还算得上是“富贵病”。
蛀牙说白了,就是牙齿上的细菌会以食物残渣为食,从而腐蚀整颗牙齿,糖份更是细菌的最爱,因此爱吃糖的小孩都容易长蛀牙。
以古代的生活水平,糖这么金贵的东西,逢年过节都难吃到,而老百姓平日里吃的大多都是粗粮,无法为蛀牙提供条件。
古时候人们认为,蛀牙是因为牙齿里有虫子在腐蚀牙齿,穷人的治疗手段就是靠拔牙,简单粗暴就是能把人疼死。
富人也好不到哪去,靠服中药止痛,但也治标不治本。
在一些迷信的地方,还有靠跳大神来驱逐牙虫的……
就掌柜这体型,估计平日里没少胡吃海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