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北的大森林里用几年的时间练成了神秘刀法,唯一遗憾的就是缺一把与自己刀法相匹配的刀,一把可以纵横大草原的刀,一把可以报仇雪恨的刀!
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鲜卑奴攻击自己部族的时候,很多将军用的就是刀,我决定去鲜卑奴的重镇去借刀,准确的说,是夺刀,一把可以横扫军营的刀!
我骑着叱罗比昼夜兼程南下,这一日,我终于来到了怀荒镇,鲜卑奴在东北的第一重镇!我将叱罗比安顿在附近的一处密林后,趁着夜幕悄悄来到了怀荒镇城下,这座鲜卑重镇部署了两万余鲜卑铁骑,守城将军的正是我的大仇人步六孤源赖,此时的步六孤源赖已年过六旬,不过身子骨依然健壮,依然是鲜卑的万里长城!
我借着夜幕,一个翻身就上了城墙,附近的守卫只感觉眼前一晃,却没有发现我的身影。此时的我在城墙上再次翻身,就轻轻的落在了城内。怀荒镇虽然是军镇,不过经过多年的和平生活,已经异常繁华,城内店铺林立,商旅众多。
我悄悄的打晕了一个行人,将自己身上的羊皮脱下,换上了行人的衣服,随后大摇大摆的在城里溜达,两眼不住的打量着城里的布局,不过半个钟头,我已将城内的大致布局了然于胸。
怀荒镇虽是鲜卑军镇,但城内的柔然人也非常多,很多行人都操着漠北口音,通过倾听行人谈话,我知道在城中的将军府里,就住着自己部族的大仇人步六孤源赖!一股怒火直冲我脑海,我决定,今晚就要用步六孤源赖的人头祭祀自己的部族!
我悄悄的行进到将军府附近时,迎面走来一支五人巡逻队,巡逻队并没有将我放在眼里,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我从自己身边的口袋里取出五颗尖锐的石块,嗖嗖嗖,五颗石块准确无误的击中了五人的后脑勺,顿时鲜血淋漓,五名士兵全部当场毙命!
我从一名士兵手中夺过佩刀,捏在手里掂量了掂量,感觉不是太满意,但终于有了一把自己的佩刀,还是令我欢欣鼓舞。我随即换上了这名士兵的衣服,继续快步向将军府走去。
在将军府门口,有十二名士兵把守,一边各六名。为首的一名士兵看见我,满眼诧异,正准备询问,我迅速拔出佩刀,只见刀光一闪,这名士兵就倒地不起,随即,我的刀快速在剩余的士兵面前闪过,顷刻间,将军府门前就只剩下十二具尸体!
我纵身一跃,就飞入将军府内,正好一组巡逻士兵经过,我二话不说,刀光闪过,这组士兵就全部横尸当场!这时,另一组举着火把的巡逻士兵发现了我,立即大喊:“有刺客,有刺客”,最后一个刺客还没有喊完,这组士兵就都被我给解决了。
我在东北森林里练武时,由于缺乏趁手的兵器,一直使用叱罗比留给自己的匕首作为武器,从而练就了一身近距离攻击的身手,这次潜入将军府,均是封喉见血,一刀解决问题,速度快如闪电,对方尚未反应过来就被放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