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之前的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以为这些称号都不足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经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只采用一个“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创造出“皇帝”称号。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秦始皇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称“始皇帝”。他又规定:自己死后皇位传给子孙时,后继者沿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万世。秦始皇想皇位永远由他一家继承下去,“传之无穷”。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首先取消谥法。谥法起于周初,是在君王死后,依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但秦始皇认为,像这样“子议父,臣议君”,太不像话,更没意义。他宣布废除谥法,不准后代臣子评价自己。其次天子自称曰“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诏”(命曰制,令曰诏,盖二者效令不同也)。第三,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文件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最后,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
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1摊派徭役;2征收田赋;3查证本乡被告案情;4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传国玉玺”,就材于“和氏璧”。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此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示“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终于销声匿迹。
前221年,秦始皇完成了统一中原的大业之后,就着手制定北讨匈奴、南平百越的战略。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前218年,秦始皇命大将屠睢和赵佗率50万大军,发动了征服岭南越族的战争。秦军兵分五路,经广西北部的越城岭、湖南南部的九嶷山以及江西南康和余干等地,向两广地区的越族进军。其中,攻占番禺的这支秦军最为迅速。他们经九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