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孤的号令。到了最近的郡治孤便夺权将郡兵都收在帐下,然后再赶往下一个郡,只要咱们一路都比朝廷的人走的快,那么只需一两个月,孤手里就能再有数万大军。”
李世民站起来,看着郁郁葱葱的密林道:“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战胜自己,走出这座大山去。”
尉迟恭怔住,心里震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实在想不到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秦王竟然还能想到如此凶险的办法。别说靠着现在的装备给养很难走出这座大山,就算走的出去也未必比朝廷的消息要快。虽然按照分析有二十四五天的时间,但夺权之后收拢郡兵也要消耗时间,所以算起来,他们只有十几天的时间翻过这片山脉。
“太危险了些!”
尉迟恭连忙劝说道:“万一咱们走的慢了一分,出山之后进入郡治无异于自投罗网。”
“所以孤才会说这是最艰辛的一条路。”
李世民淡然道:“但也是唯一的一条路。孤绝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只要还有一分翻身的希望就不会放弃。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咱们尽力,然后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至于运气是不是足够好,咱们必须走出大山之后才会知道。”
尉迟恭点了点头,他知道既然秦王殿下已经下定了决心那便再无更改的可能了。比朝廷通报走的快然后以秦王身份去收拢郡兵,这想法可谓疯狂至极。也就只有疯子才能想出这样疯狂的办法。毫无疑问,在尉迟恭眼里,秦王虽然脸色平静语气淡然,但他已经一只脚踏入疯魔。
“战马能带着走多远就带着走多远,从今天开始杀马吃肉,孤必须保证这三百余人不能再死一个了,吃马肉,喝马血,等到实在战马不能再走的地方就把马都杀了,带上肉继续走。”
李世民傲然道:“我的命,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被人拿去的。”
……
……
李世民进山之后的第四天,一个憔悴到了极致的瘦小人儿终于发现了他们的痕迹。虽然看样子这痕迹最少也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但这个人心里的激动简直没有语言可以描述。他看着那一堆灰烬忍不住又笑又跳,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肩膀上已经有些腐烂的伤口。
她笑够了实在累的扛不住,就在草地上躺下来随意抓了一把李世民队伍留下的柴灰按在自己肩膀的伤口上,因为已经开始腐烂反而觉不出有多疼。她脸上那个被箭簇刺出来的坑倒是已经快要结疤,让她原本精致的脸看起来显得格外丑陋。是的,是丑陋……她自长安城中逃出来到现在还没有洗过脸,没有换过衣服,甚至没有吃过一顿做熟了的饭菜。她进入大山之后没有死,是因为她在溪水旁边没有看到一只饮水的野兽,是因为她足够谨慎小心。
但是她知道,如果再找不到药的话,她肩膀上的伤口就会腐烂发臭,或许等不到追上李世民,她就会因为发烧而失去体力,然后变作野狼或是其他东西的食物。
她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无意中在柴灰中触碰到了一件东西,她下意识的抓起来看了看,发现竟是一块还挂着一些肉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烧的发黑看起来恶心至极,但她竟然很愉快的笑了起来。
将烧黑了的骨头上的柴灰吹去,然后她开始吃。包括骨头在内,她吃的极慢,因为骨头很硬咬下来一块很艰难,但她吃的很仔细。又在柴灰中找出几块骨头,上面没有一点肉她不禁皱了皱眉头。
躺在草地上休息恢复体力,她不由自主的想起当日在玄武门城墙上的事。一想到自己割出去的那一刀,她自嘲的笑了笑喃喃道:“我已经放弃了,你何苦要逼我?你若不让皇甫无奇去查,我会安安静静做你的女人。每日给你跳梵舞,小心翼翼的不让太子妃发现你和我之间的事,就这样到人老珠黄你不再怜爱我的时候,我就找个地方隐居,再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