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好的小区出来,叶之南去了汀兰会所,今晚的应酬才刚刚开始。达官贵人衣冠楚楚,人人都是摇钱树,都在陶瓷拍卖会上豪掷了钱财,是贝斯特拍卖公司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怠慢不得。
众人已酒过三巡,叶之南到得晚,自罚了三杯。唐莎也在,娇嗔道:“他今天这么累,你们还欺负他!我生气了。”
很明显是以女朋友的身份自居了,有人见两人手上都拿着酒,纷纷起哄:“交杯酒,交杯酒!”
唐莎已经喝了好几杯,欠身把杯子往叶之南手边伸,半醉半醒地仰面看他,索吻的姿态。
财神爷们的起哄声更响了,叶之南一手端杯,一手托住唐莎的后背,顺势勾进怀中,几乎是脸贴脸的,在她耳边冷冷道:“你醉了。”
唐莎一惊,叶之南面上带笑,如他一贯示人那样,语气却很冷,跟她二哥唐烨辰同等严厉。她霎时心如刀割地明了,叶之南对自己友好,只因自己是唐烨辰的妹妹。
唐烨辰喜好艺术品,跟叶之南品鉴或洽谈时,唐莎凑过去闲扯,总被唐烨辰不耐烦地轰走。唐莎一边走,一边拿手机拍叶之南,唐烨辰的眼神,就是叶之南此刻附耳轻言的这种冷。他的肢体再亲昵也没有,但他在告诉她,你造次了。
唐莎暗暗咬牙,笑了,像是听到了情人的呢喃,笑颜明媚。她拿过叶之南的酒,倒入自己杯中,汇合成一杯,对众人笑得浓情蜜意:“我也不欺负他。”
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红颜体贴如斯,叶之南收获几多艳羡之声。他看着唐莎,唐莎也看着他,眼横秋水,寒意闪过。
她毕竟是唐某人的女儿。
叶之南在笑,很欣赏地笑,刚才的冷意像一闪而过的错觉,唐莎怔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
忍不了,放不下,很多事,没有办法。
笑闹声又响起来,叶之南走出去接阿豹的电话,阿豹说:“已经确定了,江天前几天回了一趟美国,没跟有薇去安徽。”
会所门外,叶之南点了一支烟。明天的中国古代书画拍卖会,是今年春拍最后一场,夏至主槌。乐有薇和夏至要好,她不会不去。他两指一揉,摁灭烟头,返身回到包厢,里头都是爷。
唐莎的身影隐在黑暗里,没让叶之南发现。他半天没回来,她出来寻他,隔得还远,就看到他立在檐下,夜色遮盖了他周身,只能看出模糊的轮廓,以及一星光点。
别人都说与叶之南相交,如沐春风,可那不过是作戏,戏假情不真,却把众人都骗过了。在他所未察觉的暗处,唐莎的目光一再流连,也许此时这个浑身透着冷的,才是真正的他。
地暗天昏,这萧瑟的人。她想捂热他。他不肯跟人逢场作戏喝交杯酒,是因为他把情看得很认真吧。
唐莎见过太多虚情假意的人,甜言蜜语张口就来,这人明明浪荡名声在外,竟然不是那样。
江天得和广告公司进行新一轮会议,乐有薇和他吃完晚饭就散了。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如果回家,必遭郑好拷问,想去看场电影吧,这几天新上映的没有感兴趣的,她索性回公司。
新办公室被叶之南让人收拾好了,办公桌上陶罐里的小蔷薇很新鲜,有人来换过新的。墙上安装了挂画轨道,预留给乐有薇挂几幅喜欢的作品,装点一下办公室。
今年的春拍只剩明天下午凌云的“传灯者”和夏至的“故梦”,办公楼只有少数几间办公室还亮着灯。乐有薇整理着在善思堂拍摄的图片,充实到自己的资料库里,再打开那尊金丝楠木自在观音像图片,细细观赏,然后把夏至拍卖会的重点拍品再从头熟悉一遍。
凌云离开公司已近夜里十一点,无意一望,乐有薇的新办公室竟然亮着灯。叶之南主槌的陶瓷拍卖会散场后,凌云就回公司用功了,短短数天,她连开两场拍卖会,不再介意白玉双鱼佩拍出两百万高价,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