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这种机会,错过了那就真的亏了。
这官司必须要打。
而且要越快越好!最好立马开庭!
要不然,等到网络听歌越来越火,网络盗版歌曲肆虐的时候,想要从盗版商手里挖钱就不可能了。
赚钱得赶早。
“打盗版……”对于顾修的想法,罗祥却有些为难:
“有点难度啊。”
“盗版唱片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乐坛歌手们最大的敌人,但这么多年成功的案件很少。”
“因为盗版厂商的打击难度太大了,他们四处分散,成本小,易复制,打掉一个盗版,还有其他盗版,根本不可能杜绝。”
“而且,走诉讼流程的话,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了,很多时候歌手的热度都开始消退了,官司还没开庭。”
“往常这种案件,最后基本上都是大事化小,不仅麻烦,而且还容易惹得一身骚。”
虽说这方面不是罗祥的专长,但对这些东西他还是了解不少。
而且他分析的也确实是如今的现状。
打击盗版当然可以。
法律也支持。
但问题是,这其中的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毕竟盗版商很多,需要大量证据,需要大量数据。
这些都是难点。
就算是辛辛苦苦打击了一个盗版,但还有密密麻麻的盗版厂商存在,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根本问题。
不过。
顾修既然决定的事情,那自然不可能毫无准备:
“你先给所有,发行我的盗版歌曲的盗版厂商发律师函,之后我自然有办法解决他们。”
“律师函当然没问题,不过作用恐怕不大。”罗祥提醒道。
“找准其中最有钱的那个,直接去起诉就是了,到时候搞点媒体,宣传一下这件事情,很多流程会被加快。”
“让媒体宣传?”
罗祥眼前一亮,明白顾修的意思:“老板你想要让舆论吵起来,然后施加压力,加快诉讼速度?”
这倒是一个办法。
不过……
“即使是成功了,但盗版行业大多都能够迅速死灰复燃,如果老板你想要以此来杀鸡儆猴的话,恐怕没那么乐观。”
罗祥再次提醒。
他觉得顾修是打算杀鸡儆猴,在别的行业或许可能,但在盗版行业里,作用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富贵险中求!
发行盗版,真的很赚钱,而且成本还非常低。
杀鸡儆猴是让猴子怕。
但人家不怕,你杀再多鸡也没用。
“谁说只有杀鸡儆猴?难道就不能让猴子当大王吗?”顾修一笑。
不是杀鸡儆猴?
让猴子当大王?
罗祥奇怪,想要追问,顾修却神神秘秘的,只是让他尽快把这件事情搞定再说。
当着三件事刚搞定的时候,罗祥桌上的电话响了,是前台打来的。
顾建军同志。
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