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都市言情>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第一百一十章 儿子刚枪毙,老爹来团聚!(二合一超级大章!)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一十章 儿子刚枪毙,老爹来团聚!(二合一超级大章!)(2 / 15)

她之前倒是没有想到过这玩意,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这摄像头才刚装没多久也没看到有人来调试之类的,让人下意识以为这摄像头还没安装好。

“额……,行了行了做你的试卷去吧!”

苏凡一阵无语的摆了摆手。

“哦,我谢谢你。”

苏晴晴翻白眼。

真是她的亲哥。

别人都想着送什么礼物给自己亲妹妹。

结果他反手给你买了一堆试卷!

关键爸妈还支持他,你说这气不气人!

简直能把人给气死了!

【苏哥,长期霸榜热搜的男人!

【@实习律师,苏哥啥时候开播啊,我听说你家电车被偷了!】

昨天的事情通过媒体传到了互联网上,刹那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围观。

这会儿苏凡的水友群已经从十二个增加到了十三个。

每一个都是两千人的大群。

【苏凡:唉~/小鲨鱼停止了思考.jpg】

苏凡发了一个表情包。

微微叹息了一声。

紧接着在群里水了一下。

顺便还去剩下的水友群冒了个泡。

下午四点。

「盗窃招祸,反讹失主。」

首先在C站苏凡将制作好的视频给发了出去。

因为之前就已经在群里打过招呼,水友们第一时间蹲到了视频。

【第一!

【前边的怎么这快?!】

【我他丫的6G都比不上你们!怕不是网络成精了吧!】

……

等苏凡发出去再回来自己点开看的时候,这视频弹幕已经来到了五千条,在线观看人数两万。

【实习律师:实锤网络成精!】

苏凡也发了一条弹幕。

不是人!

这都不到一分钟时间,估计也就十多秒这样。

【卧槽,这女人好不要脸啊!】

【阿婆主爸妈也是善良,同时对方说的也没错,如果遇到这种事最好不要帮,因为你不知道她可能有多坏。】

【正好利益相关,在这里说一下发票并不能让她获得任何利益,因为保险公司理赔时不会要发票,医院治疗时也不会要发票,那她为什么用下跪的方式要发票?因为这发票只能证明‘确实是你的电池烧伤了她儿子’,然后接下来会有什么戏码,自己想!】

苏凡这视频发出来,很多人都产生了共鸣。

纷纷说这种人就是讹人的人!

因为如果给了她发票,她就可以咬定自己是合法得到电车的,说是你卖给她的,然后找你要赔偿之类的!

【想知道这个桉例和老太偷河豚致孙子中毒那个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偷河豚是偷了给自己用导致了中毒,法律不会支持她。偷电车后骗证据,拿到发票她就说是你卖了车子给她然后烧伤的你就要赔钱,你还是第一责任人,法院很大可能会支持,所以这个比河豚更恶毒。】

【还有区别,如果往重了说,偷河豚死了人最多赔100万,这个烧伤治疗费都要100万+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费,需要几百万哦,当然这是往最坏情况说的。】

围脖也掀起了一片热议。

【撕葱:我寻思着是不是还有一个偷韭菜的?】

估计撕葱也挺闲的。

才发出去不到十分钟对方就开始评论了。

【对对对,是有这个,老太去隔壁邻居家花园(有栅栏有大门)里偷韭菜回来炒给孙子吃,结果孙子中毒,后来发现邻居种的是水仙,于是老太告邻居种有毒植物,好像还胜诉了。/哭笑/哭笑】

【也真是奇葩,这让我想起了不知道谁说的那句话,普通人要做的不是在法律上如何如何而是不上法律战场,感谢实习律师今天的干货普法。】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