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浑身冷汗、瘫软在阵地上。
因为剧烈疼痛,他抑制不住抽搐嘴角。
他想把自己变成机器,但毕竟血肉凡躯,不是真正的机器。
“草。”
他骂骂咧咧。
“原随云,你真他妈没种……”
“十三颗弹头……连长青副帅一半都没有,就让你瘫了……”
“不过这狼牙山,差不多算是守住了吧……老子还不信了,就金振成带着的这些个歪瓜裂枣,还有进行第五轮冲击的勇气……”
他仰着头,看着湛蓝的天空,喃喃自语。
“先生,你把四千弟兄交给我,打到现在,就只剩下八百残兵……”
“但是先生处在跟随云一个位置,也会跟随云做一样的选择吧……您说过,为将者当有铁石心肠,不是我们不把弟兄们的命当命,而是我们知道,总有些东西,比命更重……”
“军人之命,与国同殇,随云……说到做到。”
……
山下。
金振成满脸颓丧。
他麾下还剩四五万人,却个个都是灰头土脸,毫无斗志。
就这些货色,当真是百罗最精锐的部队?!
他甚至相信,原随云的玄武战团还剩下的八百人,只要组织一次反冲锋,这四五万大军,就得狼奔豕突、一溃千里。
他摇了摇头。
没有第五轮冲击了。
他的部队,已经被玄武战团击溃所有精气神。
玄武战团就还剩下区区八百人。
但这八百人,对他们来说,却都成了天兵天将。
他终于明白许多曾经怎么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为什么两年前那个男人率三万偏师,就能击溃百罗驻守江原的四十万大军。
为什么那个男人的部队,一路走来,能打赢那么多场绝户仗。
因为那个男人的部队有信仰,而他的部队没有。
信仰啊信仰,多么形而上学的东西。
它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不能当婆娘日。
但它却是世上最弥足可贵的东西,比命重。
看着山顶上玄武战团飘扬在凛冽北风中的大纛,金振成满脸绝望,手慢慢挪动,摸到了自己腰间的配枪。
这是准备寻死了。
军令状都立下了,以八万攻四千,损兵折将近半,却是拿不下狼牙高地,他有何脸面去见李帅?
“副帅,副帅,好消息,好消息啊,天封城破了,霍明军团一枪没放,破城而逃!!!”
“李帅让两万人进城,他本人正率十万大军过来狼牙山高地驰援!!!”
便在此时,他的副官满脸欢喜,传来消息。
天封城破!
霍明兵团一枪没放,竟是弃城而逃!
听到这个消息,金振成愣了一会儿,接着便是狂喜!
“哈哈,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哈哈,天佑百罗,天佑百罗!!!”
金振成高兴的恨不得敲锣打鼓、载歌载舞。
区区三个小时,有五万东境战兵守卫的天封城就被攻破。
其实不是攻破。
而是被霍明抛弃!
这个出身煊赫的贵族将-军,始终关注狼烟山战况,在知道短短三个小时,玄武战团就战损百分之八十后,他怕了。
狼牙高地只要被攻破,天封城便是孤城。
被李政宰二十万大军围死,他就是瓮中之鳖,死路一条。
于是在身边袁天野、杜伏威等人劝说下——
霍明丢盔卸甲、狼奔豕突而逃。
抛下了原随云率领的玄武战团、也抛下了天封城内的百万同胞。
……
百罗大军顺利进城,接着便对手无寸铁的平民展开屠杀。
此次李政宰得到过百罗皇帝南相尚秘密旨意。
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