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琰快步走过了,一手还提着双小巧精致的鹿皮靴子。
他也没看旁边的人,只盯着乔夕月脚下,说:“怎么就这样跑出来?靴子快穿上。”
所有人跟着一起低头,这才看见乔夕月赤着双脚。一双雪白的脚丫踩在地上,圆如珍珠的脚趾上沾了些许泥水。
再看她的来路,有一串水渍的脚印蜿蜒过来,越走越浅。
阿琰就是顺着这一串小脚印找过来的。然后还在众人惊诧的眼神下,把那双靴子放在了乔夕月的脚边。
乔夕月的脸都红了,她实在没想到阿琰会跑到这里来撒狗粮。
说不开心是假的。可在这么多人面前,首领的威仪和面子呢?她高兴的尾巴都翘起来了好吧。
“穿呀,楞着做什么?”阿琰见乔夕月没动弹,就捞起她一只脚用大手包住,仔细的把她脚底沾的泥水灰尘都扫去,然后拉过靴子给她套在脚上,提起后跟。
乔夕月单腿站着身子一晃,阿琰就顺势把身子歪过去点,用自己的肩膀将她抵住了。
在旁人看来,就像是乔夕月直接坐在了阿琰的肩膀上。
众人:“……”嗝,这狗粮好撑。
阿朵的眼睛快要瞪出来了,紧紧盯在阿琰那双手上
。嘶哑着嗓子喊:“阿琰,你是首领,怎么能做这个。”
阿琰并没抬头,专注的提起乔夕月的另一只脚,认真的扫掉泥水,说:“首领更要对自己的女人好,这样全族的人的都会爱戴自己的女人,龙卡部落才会更强大。没有哪个部落是不需要女人和孩子的,她们才是部落最重要的人。”
木列听完也伸手拉过了妻子兰花。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说:“她给我生儿育女,给了我一个家,我要好好的待她。”
这几句话就像是一个个巴掌,轰轰烈烈、亮亮堂堂的扇在了阿史和阿朵的脸上。
一个嫌弃自己的女人,一个拿肚子里的孩子做筹码。
其实真正的恩爱夫妻哪需要这些附加的条件?眼里只看着对方,心里只念着对方,一心一意就够了。
乔夕月简直对阿琰折服了。这个男人怎么就这么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敲在了她的心尖上。
就算是在现代,也有很多渣男辜负了好女孩。
她何其幸运,在这蛮荒的远古时代找到了真爱,还是没有大男子主义的、只会掏心掏肺对自己好的男人。
阿朵脸色煞白的。和乔夕月满眼星星、脸蛋粉红比起来,简直
惨白凄厉的像鬼。
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阿琰的好,这是她从小就期待要嫁的男人。可偏偏被那个女人抢走了,太可恶了。
恨意让阿朵全身发抖,几乎站立不住,歪了歪身子就倒在了抬着她来的滑杆上。
乔夕月正好穿好了靴子站直,就看见了这一幕。
把她也吓了一跳,连忙拉着阿琰往后退了两步,问:“咋地,你要碰瓷啊?这可没进寨子呢,我们离你也远着呢。”
阿朵:“……”我想咬死你。
倒是兰花心眼好,对阿朵也是真的关心,连忙上前嘘寒问暖。
阿史从乔夕月怼他之后就没有说话。
他的眼神紧紧盯着乔夕月,从头到脚的盯,恨不得把这个小女人吞到肚子里。
女人的价值并不在于她长得多漂亮,也不是声音多么好听,脾气多么温柔。而是在于拥有她的男人是多么强大,多么宠爱。
阿史听了很多阿朵骂这个女人的话:说她是个奴隶,说她瘦巴巴的活不过冬天,说她只会勾引男人,邪气的简直就是个巫妖。
可迁徙途中这个小女人打散了他们一族的人,然后像是泥鳅一样逃脱了,足以证明她的聪慧和与众不同。
难怪阿琰对这个女人的
宠爱已经浓到了骨子里,看着她的眼神甜蜜的能化成一碗糖水。
此时阿史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