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头看向窗外,黄昏将近,工坊下班的女工三五成群的说笑着回家。
街边小贩高声叫卖着,傍晚的东西都会便宜一些,女工们笑着讲价,买一点饼子或是肥油脂,带回家就能给孩子们的晚餐添一道美味佳肴。
一支护理学院女学生组成的
。队伍,戴着统一的白底红纹,绣着红十字的帽子,她们是要往军营送药材。
两边路人看到这支队伍,立即让道,态度极为恭敬。而女学生们也不傲慢,轻笑着跟路人打招呼。
金色的黄昏光茫,将她们的身影笼罩了一层璀璨的颜色。
……
一派人间烟火气,就是九天之上的诸神看也,也会生了凡心,想来这样的人间走一遭吧!
他很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就像老黄深深地迷上合唱团一样,他也深深地迷上在泰安的生活。
如果没有天末楼,没有褚家,没有李丰,没有那些如在深渊里的过往。
只在泰安护理学院做云老师,那样的话,他是否有资格拥有别样的人生?
突然,他猛地将手中的鹅毛笔尖扎向指头,一滴渗着红血的墨汁流出。
老黄远远瞧见,忙飞奔过来:
“公子你怎么又扎到手了?这笔不合适就别用啊!”
他一边给云星言清理伤口,一边想把那不值钱的鹅毛笔扔了。
云星言制止:“这笔很好用。”
泰安城读书人变多,就连工坊的女人每天也要抽半个时辰学认字。毛笔制作费时,又不适合他们这些中年学生。
竹光根据山神爷爷书上所计,剪鹅毛制笔,用木炭制铅笔。便宜又方便的鹅毛笔和铅笔,在泰安几乎是人手几根。
云星言经过最初的不适应之后,也喜欢上了这新式笔。为此老黄还养了几只鹅,就会了公子自己能制笔玩。
就是不知为何,公子最近时常发呆,然后就拿笔扎自己的手指。
每回扎过手指之后,公子又会变成那个阴冷老谋深算的天末楼楼主。
老黄隐隐觉得公子有了变化,他的心不再像以前那么坚定,就是不知道,他自己是喜欢这种变化,还是厌恶这种变化?
老黄祈祷着,怎么着也要在泰安呆到,他有资格组建一个合唱团。
他还有好多首新歌要学呢!真不想这么快就回天末楼啊!
天末楼那帮蠢货,杀人还行,唱歌是真不行!想组个合唱团都难……
这世间不论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那是各有各的烦恼。
小人物老黄烦恼着自己没法成为领唱,而咱们才上任的荆棘女王也在烦恼。
“来了多少人?”
“回女王,高僧三人,僧侣二百七十人。”
“他们说什么?”
“要在大夏建寺院,只要女王同意,他们会联络各地的僧侣,为女王正名。”
也就是说只要沈沫雪同意这帮和尚来大夏国传教,他们就会在天下百姓前面为沈沫雪美言。
因为大周朝廷的原因,她沈沫雪在大周国可没啥好名声。魔女、妖女之类传闻,能止小儿夜啼。
沈沫雪冷笑一声:“他们以为本王在乎吗?”
这年头的和尚可不是只诵经那么简单,答应他们建寺院,就得给他们田地,而一直以来,僧道的田地都是免税的。
他们还会参与生意,特别是放印子钱,凡是香火旺盛的寺庙,都有做这门生意。
最重要的是,他们会影响普通百姓的观念和思想。
好不容易让泰安的百姓,遇事不再求神求佛,而是求自己。
这寺庙一建,万一这些和尚中有大周的眼线或是李丰的眼线,再或者跟蕃人一脉相传的,那多闹心啊!
所以沈沫雪大手一挥:“本王拒绝!大夏境内,不许有一寺一庙,一僧一道!”
杨芳华没有劝说,她也觉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