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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烈酒换甜橙。(1 / 2)

整理旧书时,从一堆笔记中翻出了这本活页的日子,略略翻看,都是蓝色水笔的字,那时候,也算是自己的一个小习惯吧,喜欢蓝色,总是买好了几只天蓝色的笔,单为了些奇奇怪怪的用处。

日记里,记录着的是一个还不曾爱过一个男孩儿的栗乐乐,是一个依然回家能看见奶奶的栗乐乐,经常泡图书馆看各种小说的她,现在读起来,仿佛是另外一个人的青春一般。

她变得太多了,以致于现在的她像认识一个新朋友一样,窥探17岁的她的心事。

那时候喜欢她的人很多,像她那样开朗又聪明,还平易近人的女生,几乎不用和男生接触就能俘获男生的好感。常常会在座位上发现男生送的零食,在书桌里翻到男生写的情书,有一次去别的学校会考,忘记带笔,和前面男生借了一支笔,仅仅对他一笑,说了声谢谢,那个男生就追了她好久。还有圣诞节的时候,还有以前的初中同学从另一个高中下了晚自习跑过来送礼物。

但那时候的她,似乎没有爱上过这众多追求者中的任何一个。尽管他们有的帅气,有的憨厚,有的聪明,都是那样可爱而真诚的喜欢着她。

栗乐乐捧着日记本,已然失神在了高中的回忆中。

她大概在想,如果他也是其中一个多好,那她也许也不会喜欢上他,他们之间也不会有故事。在那些人中,他绝对是平平无奇的那个。

“唉,我怎么会喜欢上他,还如此念念不忘,以前的话根本看不上。”

栗乐乐烦躁的很,心里不知道是气还是悔,更有失恋的痛楚还清晰的从大脑蔓延到全身,情绪很复杂,可是却毫无疑问是痛苦的。有那么几个瞬间,她幻想时光倒流到他们感情还好的时候,然后毅然决然地说分手,还有那些他苦苦哀求不要分手的时候,她都绝不心软回头,她不要做伤心的那个。

或许更难想通的,是他态度变化之快,让人怀疑他是否从未爱过。

说真的,她真的有些恨他,不是恨他离开她,而是恨他的没有担当,他的自私冷漠,恨他这样一个人却成为了她的初恋,这绝对是她人生中的一个痛点。

尽管她得承认,这痛点使她真正的成长了。

可是却是使她也朝着自私冷淡虚伪的方向走,原本她是那么至纯至善的女孩儿呀,但她再也不会这样去爱一个人了,也许她会假装爱,心里却冷的像一块寒冰。

她想站到那些游戏人生,玩弄别人感情的队伍中去,那个队伍中,她讨厌的他也在里面。想到这里,她又一阵阵恶心——她不愿再和他有一点瓜葛。

日记里还抄录着一首诗,是她特别喜欢的。

椰稍上的风,把夕阳熟悉的色调

在小巷的那端绘成怅望

已步过依旧要回首

童年依稀就在那儿

逃避着阳光与人潮

去灯光闪烁的乐声中喝彩

很粉红的康乃馨

也化不去若有所思的情怀

或去有荧幕的黑暗后

把黄昏换成

一段哗笑

路总有一段是归程

它依旧会在巷弄的那一端

守候你,把你一切1抛得远远

覆盖你

以凄白的月色,或苍茫的烟雨

到如今,早已不记得这诗的作者了。从每天的日记字里行间,栗乐乐有点惊讶,因为她觉得当时的她竟然是很有才情的。在一个记录她暗恋一个学长,也许只是好感的记录里,她说要放下喜欢,只做朋友,有一句话在末尾:

爱上会是一杯烈酒,我愿换成一颗甜橙。

不也同样适用于现在么,如果不谈恋爱,他们会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不是分离,给相遇另一种结局。不会有骄阳下的相伴而行,不会有暗夜中的互相依偎,不必有浓烈的喜爱,更不必有要命的情伤。

17岁的她,远比现在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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