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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之后,回电称:攻占上海之后立即向英、美、法三国公使递交照会,要求他们十日之内交出租界的控制权,将驻军撤出中国。但考虑到两军没有交火,可以不收缴他们的武器。若逾期不走,我军应立即行动,以武力占领租界,驱逐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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