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她便身着那件白色百合花旗袍,缓缓走了出来。
她的身材原本就较好,那旗袍衬着她身上的曲线更加玲珑美观,长长的发丝垂在肩上,配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如同出水芙渠一般楚楚动人。
“怎么样,天明,你瞧着我穿上这身百合旗袍好看吗?”谢语凝缓缓向邵谨之走近,并含着一缕笑意,轻声向他问道。
“好看,当然好看。”邵谨之轻轻地挽过了谢语凝的手,并脉脉含情的望着她,脸上带着微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个模样宛若仙人,不愧是我的语凝,是真的很美很美。”
“小姐,您穿上这身旗袍真好看呀,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小姐。”那老板娘连连赞叹:“我们这里很多顾客都没有小姐穿着这身旗袍好看,小姐是选对服装了。”
“小姐与先生也是郎才女貌,就像是天作之合一样,小店祝二位早日结为眷属,百年好合。”
谢语凝回过头,轻轻地道了一声谢,“多谢您的祝福,那就借您吉言了。”
两个人逛了一会儿百货商场,便从商场中走了出来。
此刻,已是夕阳西下时分,天边缱绻的夕阳缓缓洒落落在邵谨之与谢语凝,给他们的身影笼罩上一层金黄色的光辉。
执手相依的一对有情人漫步在这街头巷角,更为美轮美奂,仿佛整个天地间都是他二人的人世间。
此时此刻,好像没有狼烟烽火,也没有颠沛流离,更没有外族人的侵袭,似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只是这样的美好,也仅仅只能停留着一天而已。
“天明。”谢语凝一边走着一边转过头,对邵谨之道:“这身旗袍就当你送我的定情信物吧,你不在的时候,我就穿着它等着你回来。”
“等待真正天下太平的那一天,我也要穿着它嫁给你,和你做一对百年好合的一对眷侣。”
“好啊。”邵谨之揽过了谢语凝的肩,一边望着天边那缱绻的斜阳,一边微笑着说:“这旗袍上的百合花,正好是你喜欢的,也是一个美好的念想,就把旗袍身上的百合花,当做我们百年好合的念想吧!”
“嗯。”谢语凝点头,脸上扬溢满了柔情的笑意。
一双有情人执着彼此的手,一同走在那斜阳铺散的小路上,任由夕阳将他们的身影渐渐拉长,直到消失在天边的尽头不见。
这一刻,没有忧伤,没有痛苦,没有离别,也没有重任,这一天前,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两个人的。
短暂的相伴后,便是一场不知归期的送别。
也许,这样的相互陪伴,已经成了此生的最后一次。
如若可以,时光能够永远的停在这一天,该有多好啊,可是时光,它终究是停不住的。
深夜寂寂,谢语凝一个人伏在了窗边,望着那轮冷清的上弦月,心中百感交集。
寒月清冷,照着那身在异乡的不眠人。夜深了,万家灯火也早已熄灭,可心中怀着念想的人,终究还是难以入眠的。
明日,便要亲自将他送至战场,送至龙潭虎穴。尽管心中千万般不舍,千万般疼痛,可却也无能为力。
家国面前容不得儿女情长,他不仅仅是自己的天明,而是祖国的军人战士,这一刻,就把他交给国家吧。
望着那一轮前端的月光,不知为何,谢语凝的心里总会想起从前邵谨之在一起的一点一滴。
回忆一幕又一幕的出现在了脑海,还记得初遇之时,自己是白桥师范学院的女大学生,他也是军校的一名飞行学员。
那时岁月静好,自己根本不知晓什么是离别之苦,什么是国仇家恨。
也忘不了彼此一起在凉亭里谈着理想抱负,一起出演话剧《秋梦痕》,携手共赴订婚宴的礼堂,许下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
这些回忆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了自己的脑海中,和他在一起的一点一滴,是这一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