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和各种瓜果的情况下。
不过好消息是陈风的饭量也逐渐回归正常,只比正常人多一点点罢了。
经过大半个月充足食物的喂养,他体质再度暴增,比变异后又提升一倍,足足是原先的二十倍。
现在,全力一跃,能跳出二十余米,
因为随着高度的增加,克服地球重力的力量成几何倍数增长,故而单纯的跳高只能达到七八米左右。
即便如此,他也能凭空跃上两层楼,这已经像小说里的人物一般,飞檐走壁不在话下了。
最为重要的是身体的本身,皮肤血肉的坚实程度,简直像怪物一样。
而且对于身体的掌控,达到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各种难以想象的体位,比如半空中旋转身体,稍稍练习就可以掌握。
反应力同样吓人,毕竟是之前的二十倍。
陈风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像电影中火云邪神那样,二指夹住子弹。
但是切菜的刀,不用几分气力,是划不破他的皮肤的。
要知道,陈风的几分气力,可是正常人的数倍。
换句话说,普通人就是手持利刃,保持不动的他也很难受伤了。
半个月前,猎食者的尸身,也被他移走。
而它身上锋利的指甲,被他想方设法的弄下来一根之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将它的手脚剩下的十九根全拆了下来。
巧的是,猎食者手指上的指甲,是和指骨完全长在一起的。
从最前端的那一节切掉,指骨刚好一握多一点。
而它的中指有七十公分的刃长,加上那变态的锋利程度,简直就是一柄神兵。
陈风在指骨上刻出纹理,缠上布条防滑,用猎食者左右手的中指指甲做了两柄长刀,无名指和食指做了四柄短刀。
至于小拇指和大拇指加上十只脚趾甲,由于长度较短,则是成为了他手中的飞刀。
这些天来的打猎,凭借强大的力量和对身体匪夷所思的掌控力,百米之内,不说百发百中,也相差不远。
至于指甲的锋利程度,陈风试过了,对着军用匕首轻轻一切,军用匕首就应声而断,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住了这么长的时间,食物消耗殆尽,终于到了离去的时候了。
这一次,他没有忘记带上这里的打火机,裹上塑料袋防水,贴身放置。
看着之前存放食物的货舱变得空荡荡的,陈风无奈一笑,将有用的锅碗瓢盆等物塞进哈佛h6。
他本想再摘上一些瓜,可惜现在夜间的气温已经到达零度以下,瓜秧都被冻得发蔫,瓜全部烂掉了,根本挑不出好的。
陈风只好作罢,转身关上货箱的门后,开车离去。
时间不长,他就回到了之前和王军拐过来的那条国道。
变异之后,他的目力极好,眼睛犹如高倍镜,几公里之内的风吹草动,历历在目。
陈风没有向离建安更远的地方去,而是原路返回,向建安驶去。
自己一人,总归太过孤独。
人是群居的生物,陈风也不例外,他还是想去聚集地。
现在,他的身体素质极强,一般的尸潮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发动机在咆哮,陈风的车速很快,足足有140。
体质增强,反应力和目力的增加,让时速140的汽车控制起来得心应手,和平常龟速没什么区别。
本来瓜田所在的位置离建安也就几十公里,这样的急速行驶,不过半个多小时,建安的高楼大厦的模糊轮廓便映进眼中。
若不是陈风没有导航,只是凭借方向感和路牌行驶,时间应该会更短一些。
当然,他也没有膨胀到直接杀进城中。
鬼知道那么大的人口基数,里面会有什么奇怪的变异存在。
他的目的还是寻找聚集地,并不是找死。
放慢速度,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