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北到青海,有两条路线。
一是从四川省内经过,可直达青海,路途近。
另一条是从湖北至陕西,再经过甘肃,到达青海。这条路要远一些。
但四川古来山路多,此时又没有飞机,高铁,只靠人腿马足,陕西这条路虽然长一点,却要快上一些。
岳晨选择陕西这条路还有另一个原因,四川天府之国,民生要富足一些,而陕西中原之地,元朝鞑子有重兵把守,百姓民不聊生,匪患也重,也好刷分一些。
深夜。
古时比不得现代,到处都有宾馆旅店,就连高速公路上也有服务区。古时只要不在城市周边,没有村落,那就只有露宿荒野。
此时,岳晨正遇到这般情况,这林子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处借宿。
不过还好,他早有准备,备齐了锅碗瓢盆,火折火镰,又以虎皮麂皮亲手做了一条毯子。纵使在野外,升起火来,也是惬意。
岳晨把毯子铺好,盘腿而坐,把一只火腿架上篝火。
小说中常有男主角山中打猎,打了兔子,麋鹿什么的,上架一烤,便能俘虏美女芳心。岳晨每次读到这里,都不禁要笑。
荒郊野外,也没有良姜,没有桂皮黄酒,有的书里,主角连盐都没带,就直接把兔子剥了皮上架烤,那烤出来的肉,不把美女腥死才怪了。
这火腿是他在市集上买的,已经腌制完毕,此刻微微一烤,只见油花四溅,滴在火堆上,传来嘶嘶嘶的声音。
抓一把孜然,轻轻一撒,勾人食欲的肉香漫天飘洒。
岳晨用小刀切下表皮丢掉,又将内里的肉烤了一会,这才刷刷刷切了一盘子,用筷子夹了,佐着上等的美酒,慢慢享用。
武林人士风餐露宿,吃力这顿没下顿。
岳晨可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大丈夫再世,当饮最好的酒,吃最可口的美食,周身相伴的,也要是最美的美人,这才不枉此身。
正在这时,耳边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似是衣角擦过草丛。
岳晨知道,有人来了。
果不其然,只见数十个大汉,身上背着大刀长矛,手里拿着各式武器,拨开树林草丛来到近前。
众大汉一看岳晨,尽都笑了。
其中一个身材高大,双臂修长的说道:“朱大哥,原以为敢在这荒郊野外露宿的,肯定是什么成名的高手,想不到是个孩子。”
岳晨此时也才十五岁,加上生的白皙俊俏,此时又坐着,看不出身材高低,故而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还小上几分。
被大汉称作朱大哥的,是个身材不高的男子,他面相颇有些凶恶,脸上还有不少麻子。
这朱大哥不说话,旁边却是又站出一个颧骨高耸的汉子,附在他身边耳语几句。
岳晨现在是什么修为?绝顶初期,放眼天下也可横着走,几句压低声音的话,哪有听不见的道理?
只听那颧骨高的汉子说道:“朱大哥,这小子穿戴华丽,所乘骏马也是良驹,荒郊野外还用金银器皿饮食,纵然不是高官贵胄,必然也是大富之家,且吓他一吓,轰他走吧!”
那麻脸的朱大哥还是不说话,一开始说话的大高个却是忍不住了,拿手一指岳晨:“小子,爷爷们在这里有大事要办,识相的丢下身上金银,赶紧滚走吧!省的丢了性命!”
岳晨理也不理他,只顾自己饮酒吃肉。
“跟你说话呢!没听到?”那大汉一拔背上大刀,他是穷苦人家出生,平生最恨的就是富人家的纨绔子弟,此时见岳晨一身华服,又是爱理不理的样子,早是气不打一处来。
岳晨又是倒满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也不看他,轻声说道:“我不跟死人说话。”
“什么?!”那大汉持刀就砍了上来,那麻脸朱大哥一拉他:“张兄弟,别胡乱杀人……”
却没拉住,心下不禁暗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