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
“你在西京医院实习吗?”
林小娥脸上写满了十万个为什么,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看到方乐的时候,林小娥就像当初程云星差不多,不仅仅是程云星和林小娥,班上不少同学都以为方乐那次回去之后就没以后了,毕竟当时方乐病的那么重。
现在不仅看到了方乐,而且方乐看上去还一点病态的样子都没有,而且比起之前好像还更精神,更健康,而且方乐这会儿穿的还是医院的白大褂。
“啊,好了。”方乐一边回答,一边想着脱身之计。
没有原身的记忆,方乐自己其实是有点庆幸的,这对方乐来说算是好事,看惯了一些穿越重生小说,作为医生的方乐对那种拥有别人记忆的桥段其实是有点诟病的。
大多数人可能不太懂,可作为医生,方乐很清楚,拥有另外一个人的记忆,而且还是长达十几二十来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记忆其实并非什么好事情,多了一个人的记忆,自己其实就已经不纯粹了。
就正常人而言,应该没有人乐意自己的脑海中塞进一段属于别人的记忆。
而这个时候,通讯不发达,交通不发达,原身又正好已经进入了实习期,这个点对方乐也是有利的,开始实习,大家各分南北,哪怕在同一个城市,以后见面的机会也会少很多,再过上几年,哪怕见到了,忘记了一些同学的名字,也不算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已经应付过一次程星星了,还和之前的班主任打过交道,方乐已经不怎么担心什么了,这会儿想着脱身,只是因为方乐并不想和这种别人知道你,你却不知道别人的人尬聊。
林小娥竟然看出了方乐的心思:“你好像不怎么想见到我?”
这个发现让林小娥更显愕然。
她可是林小娥呀。
任何年代,相对来说愿意学医的女生自然是要比男生少一些的,在八九十年代这个时候,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一些农村,家里穷的话,女孩子上不上大学家里都是不怎么在意的,儿子能上就行了,甚至对一些家庭来说,儿子上不上的都无所谓。
方乐这一群人目前已经开始实习了,高考正是九十年代初的阶段,这种思想要更多,贫困家庭也要更多,这也就导致班上的女生比例更显偏低。
男多女少会造成什么样的供需关系就很显然了,再加上林小娥还是比较漂亮的女孩子。
之前的方乐虽然性格不讨喜,可长相毕竟不错,班上的一些女孩子还是比较乐意和方乐这种看上去让人心情舒畅的男孩子说说话的。
越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男女,在审美方面的偏差越会更高一些,男生们会逐渐偏离这个年代屁股大好生养这样单纯的认知,更喜欢身材苗条小鸟依人亦或者别的类型,女孩子同样也会逐渐偏离这个年代魁梧有力身材壮实这样的认知,更喜欢英俊帅气俊朗一些的。
只是原身的性格缺陷着实白瞎了一副好皮囊,在一些女孩子看透颜值这种最浅显的东东之后,对原身也就不怎么喜欢了。
林小娥也并不认可班上一些同学把她和方乐一块提及的言论,可原本的方乐对林小娥很痴迷却是班上公认的事实,如果要较为准确的形容的话,后十来年相当流行的一个词就比较能准确的表达这种情况,嗯,这个词就是......舔狗。
虽然这个时候“舔狗”这个词还并不热,甚至大多数人还没有这样的概念,还把“舔狗”作为是对美好爱情的痴迷和追求,绿茶婊之类的女孩子也相对较少。
可能被人舔,依旧是不少女孩子比较享受的。
当初方乐病重被拉回家的时候,林小娥甚至还惋惜过,要是方乐能不那么卑微,能更优秀一些的话,也未尝不是不错的伴侣。
瞧瞧,卑微。
这也就是舔狗往往一无所得的真相所在,舔狗的舔在女孩